房屋租賃費的稅率包括:非住房租賃,住房租賃。
1、非住房租賃
繳納租金12%房產稅、租金5%營業稅、租金20%個人所得稅、租金0.1%印花稅、1%至7%城市維護建設稅、3%教育費附加。
2、住房租賃
繳納租金4%房產稅、3%稅率基礎上減半的營業稅、租金20%個人所得稅、免征印花稅、1%至7%城市維護建設稅、3%教育費附加。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商業 房屋租賃費 稅率如下: 1、交房產稅,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納房產稅。 2、印花稅,租賃雙方在辦理租賃登記時應按租賃合同所載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 3、營業稅,單位和 個人出租房屋 應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納營業稅,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納營業稅。 4、所得稅,如出租方為企業,應交納 企業所得稅 ;如出租方為個人,應交納 個人所得稅 。 所繳納稅費比率: 1、營業稅,按租金的3%收取。 2、城建稅,按營業稅的7%收取。 3、教育附加,按營業稅的3%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營業稅的1%收取。 5、房產稅,按租金的4%收取。 6、個人所得稅(各省市的政策不一樣,請具體咨詢當地的稅務部門) 7、 土地使用稅 ,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稅,按租賃合同金額的1%收取。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
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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