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農民土地的合法權益方法如下:
第一,明確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具體歸屬。
土地所有權是一種完全的物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四個方面的權能,只有真正的權利主體才擁有完整的所有權。
必須對農民集體經濟組織主體地位進行明確界定,承認農民集體與其他社會法人具有同等的市場主體地位。通過修改相關法律,明確規定農民集體土地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財產,強化農民對土地的所有權和處置權,從根本上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
第二,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權能。
通過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權能,依法保障農民對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2008年2月1日起實施的新《土地登記辦法》突出了對城鎮和農村土地權利一視同仁的物權保護,
明確規定了依法登記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使用權和土地抵押權、地役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應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進行落實。
第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本質上是一種市場行為,流轉的主體是農戶而不是干部,流轉的機制是市場而不是政府。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政府的主要職能是提供公共服務和進行市場監管,工作重點應在兩個方面:一是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管理和服務。二是改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外部環境。
政府要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切實發揮自己在市場中提供公共服務和進行市場監管的職能。
第四,推進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補償機制。
1、嚴格界定公益性和經營性建設用地,逐步縮小征地范圍。
2、建立合理的征地補償和利益分享機制。
3、在征地過程中要維護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申訴權,逐步建立完善征地補償爭議的協調裁決機制,為被征地農民提供法律援助。
擴展資料:
保護農民土地合法權益的內容:
一、確保農民有地種的權利,
1、嚴格控制征地和違規用地是確保農民有地種的關鍵。
2、不得隨意收回家庭承包地是確保農民有地種的保障。
二、確保農民有公平的土地流轉收益
確保農民有公平的土地流轉收益,最為重要的是要賦予農戶單方要求改變土地流轉費條款的權利。農戶可以提出將無償流轉改變為有償流轉或者調整土地流轉費數額。
如果不讓農民提高承包費或轉包費,其實是剝奪農民應有的利益。如果受讓方不愿提高承包費或轉包費,可以將土地退還給農戶。這并不損害受讓方的合法權益。
三、確保農民參與集體土地事務的權利,
村民自治是確保農民參與集體土地事務的權利的基本保證。集體所有實質上是集體組織成員所有,集體土地的占有和支配最終是集體成員的共同行為。任何一個集體組織成員與集體土地都有著不可分離的利益關系。
在土地分配時可按戶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而作為集體組織的成員,參與對土地流轉、宅基地和集體土地收益分配等事務,都屬集體成員的權利。
四、確保農民特殊群體的合法土地權益,
農民特殊群體主要是指農村中的外嫁女、離婚婦女、適齡未嫁女、有女無兒戶、嫁出本村的“出嫁女”,入贅女婿等人員及其子女等,
這部分人在集體組織中數量不多,受風俗習慣影響,在集體利益分配上難與多數村民抗衡,處于“弱勢”地位,其土地權益最容易遭到侵犯。需要在法律上給與農民特殊群體以特殊的關照。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土地登記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確保農民在土地上的合法權益
農村土地政策如下:
1、加強宅基地的管控:
宅基地是農村最為重要的資源,也是農村居民手中最重要的資產,但是近些年宅基地的使用存在非常多問題,特別是一戶多宅、宅基地面積超標等現象非常嚴重,隨著《土地管理法》出臺,國家明確提出嚴格遵循“一戶一宅”,嚴禁宅基地面積超標,加強對農村宅基地申請審批的管控等,來加強宅基地的管控;
2、閑置宅基地清理:
在宅基地確權登記過程中,國家就開始對違規一戶多宅等問題進行清理整治,,國家還將會繼續深入開展閑置宅基地的清理整治,對閑置、房屋倒塌超過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進行清理整治,提高農村宅基地使用效率;
3、宅基地付費使用:
隨著“三塊地”改革工作的開展,國家- -直在探索宅基地付費使用改革,如今這-項改革政策已經逐步擴大了改革試點范圍,未來宅基地使用也將會迎來付費使用時代,所謂付費使用主要是針對擁有一-戶多宅以及宅基地面積超標的農村居民,將通過付費來保障農村宅基地公平性,減少- -戶多宅、超占多占宅基地等問題,提高農村宅基地使用效率;
4、耕地非農化、非糧化:
在《土地管理法》中,國家就明確提出了耕地非農化概念,從2020年開始,為了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國家提出了"耕地非糧化" 。耕地非農化主要是指,嚴禁利用耕地參與到非農業發展建設之中,而耕地非糧食針對的主要是糧食主產區,嚴禁在耕地種植非糧食經濟作物,目前國家也正在加大對這兩大問題的整治,將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的相關單位和個人也將會遭到國家的處罰;
5、嚴查亂占耕地建房:
在《土地管理法》中,國家明確規定非農建設必須要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不得占用耕地;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建房,而農村居民占用耕地建房必須要先辦理農用地轉為非農業建設審批手續,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則屬于違規違法占用耕地建房。對這類問題,國家明確出將會加大力度嚴查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等問題,加強對農村耕地的保護,對于違規違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責任人將會予以處罰;
6、保障婦女土地權益:
在土地確權登記過程中,將農村婦女作為共有人進行土地確權登記改革,做到讓農村女“證上有名、名下有權”,從而額保障農村婦女的基本土地權益。其次國家也在逐步完善法律法規來加強對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保護,部分省市都出臺了《婦女保障條例》,讓農村婦女能夠享受到平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從根本上保護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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