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斷水斷電,違法嗎?警察可以管嗎?
房東斷水斷電嚴格不算違法,警察可以管。
首先房東停電可以報警,但這并不適于犯罪,警察只能調解處理。其次若合同尚未解除,承租人違約,其應該承擔違約責任,但出租人斷水、斷電亦為違約行為,即雙方均存在違約行為。
簡介:
房東即出租或出借房屋的人,租客對房主的稱呼。負責租客的租金賬單統計。古時主位在東,賓位在西,向有東道主一稱,故“東”字在詞匯中常有“主”之意,所謂的房東就是房主人的意思。一般,房東特指出租或出借房屋的人(對“房客”而言)。
我們平常所說的“做東”(主人請客)、東道主(典故來源于春秋時期秦國攻打鄭國,鄭文公以供應秦國后勤物資請求撤兵,因鄭國在秦國東面,故稱東道國)中也包含了這個意思。
因沒交房租房東停電怎么處理
結合法律規定和司法實務,認為對于出租人能否通過停水、停電的方法應對承租人的違約行為,要區別以下不同的情形,千萬不能任意采用這種方法應對,否則可能構成嚴重違約,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在租賃合同糾紛中,出租人通過采用停水、停電的方法應對承租人的違約行為,是常常采用的措施之一。但是,出租人通過停水、停電的方法應對承租人的違約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在司法實務中存在一定的爭議,很多人對此也存在困擾。
如果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水電費等費用,出租人有權行使先履行抗辯而采取停水停電的措施,但停電之前仍應遵守相關的約定。在房屋租賃合同中,可能會對停電措施作出特別約定,出租人在采取斷電措施前,應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進行。房屋租賃過程中遭遇斷電的,應確認斷電的具體原因,承租人如存在欠繳費用等違約行為,應及時補正并要求出租方恢復供電。如果是其他非承租人的原因導致斷電的,應通過書面催告的方式要求出租方恢復正常供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條 違約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五百八十四條 損害賠償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相關推薦:
有限產權房屋的形式(有限產權房是什么)
房地產項目轉讓的條件(新房轉讓要符合什么條件)
補辦房產證需要哪些手續(補辦房產證需要哪些材料 流程是什么)
過戶需要什么手續(過戶需要什么手續)
買房下了定金能退嗎(訂房中定金還能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