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怎么分配
法律主觀: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 拆遷補償款 如何分配解答如下: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 被拆遷房屋 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 房屋拆遷補償 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二) 房屋拆遷安置 費計算標準(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 安置補助費 +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非住宅房屋 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三)農村 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 土地使用權 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 申請宅基地 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十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
法律客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征地補償安置費分配的標準是什么
1、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6倍。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規定。
隨著經濟的發展,愈來愈多的城市展開了各種征地活動。我們知道,征地拆遷需要給予被占用土地的居民相關的安置補償費用,為了更好地解決該補償費用的問題,相關部門也制定了關于征地拆遷安置補償費的標準,那么,征地補償安置費分配的標準有什么內容?下面就讓我帶領大家來了解下吧。一、《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 1、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6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5倍。” 其中,年產值的計算,與土地補償費年產值的計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單位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因人均耕地的數量和平均年產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單位年產值高,支付的安置補助費就高,反之則低。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規定。對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各地一般按該土地年產值乘以略低于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費倍數計算;對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制定安置補助費標準時,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規定的范圍內,結合當地的情況,對耕地和非耕地(如園地、魚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補助費作統一規定。在確定安置補助費時,被征地單位要有準確的應該享受安置補助費的人口數字。 為此,《土地管理法》規定,人口數必須按農業人口計算,非農業人口不在計算之中,必須是擬議征地前居住的人口,開始擬議征地后遷入的戶口不包括在內。 3、適當增加安置補助費。按照以上規定計算支付的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4、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安置補助費應該用于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勞動力的就業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二、計算公式 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 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非住宅房屋因停產或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三、征地補償規定:(一)征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二)補償標準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 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三)補償管理 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征地單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征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著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四)集體所有的補償費用的使用收益分配辦法: 1、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戶存放。 2、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3、分配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政府備案。(五)補償糾紛 1、補償標準爭議: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2、補償費用分配糾紛:其性質為民事糾紛,當事人為村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和村民,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3、征地信息公開糾紛:屬于行政爭議,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文章告訴我們,對于在農村征地和城市征地拆遷的補償費有所區別,這也是根據兩者的性質來做出的區分,相關工作組會根據實際的征地拆遷的情況來計算補償費用的問題,如果產生了糾紛可以向縣級以上的政府或者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款怎么分配
法律主觀:
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費的分配應當是:土地補償費歸集體所有,應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所有成員;安置補助費歸土地承包人所有,應分配給在承包期內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歸經營種植者和附著物權利人所有,具體分配可以由村集體召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
法律客觀: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
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農村征地補償款怎么發放?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政策規定,咱們通常說的征地補償款,其實有三部分: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這里面,安置補助費、青苗費是直接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民,只有土地補償費是經由村集體分配的,相對容易出現爭議的也正是土地補償費。
一、部分征地補償款直接發給農民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政策規定,咱們通常說的征地補償款,其實有三部分: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這里面,安置補助費、青苗費是直接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民,只有土地補償費是經由村集體分配的,相對容易出現爭議的也正是土地補償費。 第一項,土地補償費,計算方法是被征收的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在農村每畝地年產值大概在2000元左右 ,拿最高的10倍算下來,土地補償可以得到2萬元。 第二項,安置補助費,計算方法是需要安置的人口數乘以土地年產值乘以征收倍數,征收倍數是4-6倍。例如,一個農 民家庭被征收的地是1畝,需要安置的是四個人,土地年產值平均每畝2000元。那么安置補助費就是4乘以2000元乘以 最高的6倍,算下來一共是48000元。 第三項,青苗補助費,這個各省規定都不一樣,大概也都是每畝1000~3000元左右。主要還是看作物價值。 這樣算下來,一個農村四口的家庭,被征地一畝。這一畝地能拿到的征地補償一共大概七萬元左右。但是農民朋友 可能已經發現了,實際征收中各地補償標準不一樣,和當地經濟條件、土地區位等因素有關,有的只有5萬左右,而部分發達地區甚至在10萬以上。因此,補償金額有多有少是有原因的,農民朋友只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可以了。二、農村征地補償款,必須由村民開會投票決定,一事一議 對于土地補償費怎么分,農民確權土地一旦被征收后,土地補償費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給被征地農戶,剩余的補償費由村民開會決定。這也是充分保證農民經濟利益的保障。三、村里集體土地被征收后補償費農民能分嗎? 村集體內未確權到戶的土地被征收后,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仍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成員,由村民開會決定。 這部分土地也就是所謂的農村集體建設性經營用地,凡是本村戶口的農民均有分配資格,而不是村委會說了算。四、土地補償費還能分給沒被征地的村民嗎? 土地補償費由村集體統一分配,具體如何分要經村民代表大會決定,但在分配時,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權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給被征地人另行調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給被征地人一些款項作為補償、而沒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給所征地的土地補償費。五、農民如何獲得更多的征地補償款? 想獲得更多征地補償款,只能利用青苗補償費的計算方法。青苗補償費的計算跟土地的產值和地上附屬物有直接關系。也就是說,你在地里投資建設的附屬物越昂貴、每年產出的經濟效益越高,征地時的補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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