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繳納發生時間的新規定,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日,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性質憑證的當日。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關于契稅2021年收費標準是什么,契稅2021年收費標準怎么算以及契稅2021年收費標準二套房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一、契稅2021年收費標準是什么
1、關于契稅繳納行為的新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是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規定繳納契稅。
2、契稅繳納發生時間的新規定,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日,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性質憑證的當日。
3、契稅免征范圍增加的新規定,夫妻過戶、子女繼承房產,免征契稅;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
二、契稅2021年收費標準怎么算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商品房收費標準是3%~5%,具體征收標準還是要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進行確定,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
2、對個人購買家庭*住房,面積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征收契稅;面積是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征收契稅,其中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買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3、對個人購買家庭第2套改善性住房,面積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征收契稅;面積是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征收契稅,家庭第2套改善性住房,指的是已經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2套住房。
三、契稅2021年收費標準二套房
1、第2套房契稅各類型房屋均價低于各區房管局市場指導價的收費標準是:面積小于90平方米,買房首套房的契稅是評估價格的1%,面積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4平方米,買方首套契稅是評估價格的1.5%高,于該區的市場指導價格,面積大于或等于144平方米,買方不是首套二套房產契稅或二套以上房產契稅是評估價的3%。
2、契稅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法律分析: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土地補償費不分地類、不分地區,按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計算,標準為每畝18000元。
安置補助費按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個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38000元。
2、農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補償。 農村房屋補償鋼砼機構660元/平米,磚混機構600元/平米,磚木結構390-480元/平米,土墻結構330-360元/平米,簡易結構100-120元/平米。
3、青苗和地上構(附)著物實行綜合定額補償,以批準征收土地總面積扣除農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積為準,每畝定額補償22000元。
4、農村宅基地范圍內的地上構(附)著物補償的具體標準由主城各區人民政府制定。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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