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建房最新政策
我們知道國家對于農村宅基地的監管是比較嚴厲,是不允許隨意進行交易。但是隨著國家不斷的發展,各方面的政策也是在不斷的更新,對宅基地的政策也發生了更改,允許交易,出租等方面的政策。接下來華律網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
一、農村宅基地新政策是什么
1.宅基地可進行交易
一些外出務工的農戶因在外發展已經定居城市,手中的宅基地可進行出租,入股,交易等,眾所周知現今農村宅基地出現大量的浪費,這項變動對于目前宅基地浪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這項變動隨著明年的確權結束后,不僅能讓宅基地變的“靈活”起來,宅基地的出租價格也將隨之上漲,對農民來說可謂是遲到的幸福。
2.宅基地價格
不難看出來今后宅基地越來越值錢,升值空間也越來越大,由于宅基地的特殊性,宅基地的補償根據當地的情況不同來制定,當然每個農民都有自己心中所想的價格,不過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覺得補償低的話,可以到當地的土地部門咨詢,這些都是有相應的標準。
3.宅基地完善優化,加快清理一戶多宅的情況
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在申請得到批準后的土地上建造房屋才叫一戶一宅,而在農村個別的農民一戶多宅,造成部分農戶因沒宅基地而建造不了房屋,這些多出來的房屋在確權之時也不會登記發證,雖然不一定會拆除,但今后無法得到相應的保障。為了能公平的分配每一處宅基地,隨后的時間內將對一戶多宅的情況加大排查。
二、農村土地最新政策及解讀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縮小土地征收范圍,探索制定征收目錄,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圍,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
政策解讀: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可是現實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為名征用農民集體土地,卻將土地用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建設等。而在對農民補償方面,國家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土地安置補助費加起來,不超過土地前三年平均產值的30倍。如果按照農業種糧的用途進行補償,按一畝平均毛收入1000元來算,每畝30倍才3萬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樓房,一平米就要賣5000元!
2、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入市范圍途徑。
政策解讀: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賣地”,可是土地資源終歸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擴張過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邊的農村,這就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類似于村辦企業、工廠等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與國有土地“同權同價”,農民可以利用出讓、租賃、入股等多種方式,實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保值和增值!
3、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進城落戶農民自愿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
政策解讀:試點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則是一戶一宅,未來針對歷史原因形成的一戶多宅或宅基地閑置,國家可能采取的措施會“很簡單很暴力”——征稅!超過標準、面積過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稅!對人均耕地少,二、三產業比較發達的地區,原則上或不再進行單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過集中建設農村公寓、農民住宅小區落實一戶一宅。而對于那些在城鎮落戶的農民,他們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償退出,由村集體出資購買。河南省近日已經出臺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農村宅基地退出資金庫,對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請新宅基地的農民,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
不管是對宅基地還是土地,國家都是做出了新的政策,宅基地如果沒有使用的話,是可以進行出租以及買賣交易,而且宅基地是市場價值不斷增加有利于農民。不過任何的交易都是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希望大家不要忘記這方面的要求。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華律網進行法律咨詢。
2021年民法典農村宅基地新規
2021年民法典農村宅基地新規2021年農村宅基地新規如下:
1、非農業戶口不能建住宅。在此以前,鄉下人千方百計把城鎮戶口辦好,有的以升學為目的,有的以參軍為目的,現在絕大多數農民子女都是非農業戶口,但鄉下戶口很好辦,許多福利只有農民才有,2021非農業戶口的城里人回農村蓋房子是不行的,因為宅基地是農民的私產,是屬于村集體的財產,農民只有自己的所有權,所以非農業戶口的業主或公司是不能去農村蓋房子的;
2、非村莊居民不能選擇宅基地建房。宅基地是屬于農村集體組織的,是為了更好地利用農村集體組織的土地資源建房,證明了宅基地不是自己的私有財產,有些農民覺得自己世世代代都在用自己的宅基地,完全擁有了支配權,但實際上這是不對的,宅基地不是產品,也不是自己的私有財產,而是屬于村集體組織,只有村集體組織才擁有對宅基地的支配權,而且非村集體成員也不能購買宅基地,這也是保護村集體組織成員的權益;
3、不能超過“一戶一宅”的總面積。現行的一戶一宅的政策從去年開始逐步實施,各地農村也基本推行了,批準的宅基地面積,做大做強了農民的宅基地使用價值,許多以前閑置不用、多占的宅基地都得到了合理利用,各地也都建立了“一戶一宅”的規范面積,如果超出這個規范面積,要不被村集體收回,要不按臺階收費,實際臺階價格由各省市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農村一戶一宅基地政策2021
“鄉村振興”已經納入國家政策,這意味著未來國家將賦予農村更多的發展機會。因此對于農村長久以來一直存在的土地荒廢、亂開發亂建設等問題,必須要第一個進行嚴格的規范。
(一)“一戶一宅”規定并不是這兩年才開始實施的。早在1986年實施的《土地管理法》第62條就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標準。期間于1998年進行過一次修訂,并于1999年1月1日施行修訂版。
(二)農村“一戶一宅”政策很早就實施了,但是并未嚴格執行,而且農村居民多不在意,很多人還是盲目擴建,在農村“一戶多宅”現象越來越多。但隨著鄉村振興、城鄉一體化等戰略落地,農村“一戶一宅”標準才漸漸被嚴格規范起來。
未來國家將賦予農村利益最大化,因此近幾年有關農村土地政策管控的也越來越嚴格。尤其是宅基地,在今年上半年的時候就下發了宅基地審批新規定,從內容中可以看出,想要在農村申請到宅基地幾乎很難。而農村一戶一宅也將嚴格管理起來。
【拓展資料】
住宅新標準出爐,不符合的房子全部拆除。因此,農村人要格外留意。當然,新標準也明確了三種特殊情況除外:
其一、超過“一戶一宅”標準,但總面積未超標;
其二、分戶前就已經建好的房子
農村的很多家庭有2-3個兒子其實是不稀奇的,尤其是比較落后的地區,更加注重生育數量。
其三、子女繼承的房子
2021年正式實施的《民法典》規定,不管是農村子女還是城鎮子女都可以依法繼承父母的農村老宅和宅基地使用權(按照宅基地“房地一體”原則)。
農村宅基地2021年新政策
農村宅基地2021年新政策農村宅基地2021年新政策具體如下:
1、屬于危房改造范圍,危房改造是國家一項比較重要的扶貧項目,所以符合了危房改造范圍的,是可以去申請建房的。并且如果是統計在冊的危房或者是經過了政府認可的危房,都是可以向村委申請危房改造補助的;
2、房子需要重新翻建,房子已經比較舊了或者是孩子結婚需要蓋新房的,可以在原來的宅基地上進行翻建。這也是在農村建房大多數的原因,不過想在申請宅基地建房是比較困難的了,因為目前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的制度。在宅基地確權之前,建房相對還是比較快的,確權之后一定要按照規定執行。
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是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而農民是只擁有使用權,如果農村戶口已經落戶到城市的,是不享有農村建房權利的,而且在村集體經濟組織也是申請不了宅基地的。
嚴禁城里人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這仍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
農村宅基地的特點,集體所有、成員使用、無償取得、長期占有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基于本集體經濟組織(行政村或生產隊)成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需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質和社會保障功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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