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出租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1、租房人與承租人應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2、租賃雙方應當在祖賃合同簽訂后30日內,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申請登記備案應提交下列文件:
(1)書面租賃合同;
(2)房屋所有權證書。租房共有房屋,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租房的證明,租房已設定抵押的房屋的,須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租房的證明;
(3)當事人的合法證件;
(4)經辦人的證明文件。房屋代管人租房產權人委托代管的房屋,須提交房屋產權人明確授權其有租房房屋權限的委托書和代管人的合法證件;
(5)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文件。
3、在市、縣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后頒發《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
房屋租房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對實踐的總結,房屋租房應該注意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租房人應向承租人出具房地產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并相互校驗有關身份證明,核實房產的抵押、共有和查封狀況。
2、租賃合同主體、送達地址要明確。合同雙方必須是合法的民事主體,且必須能夠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3、對于廠房租賃,需要明確各種稅收的承擔。需要交納的稅費有哪些,由誰來承擔,都需要具體明確。
4、承租人和租房人最好都有各自的陳述和保證。
5、需要明確裝修的歸屬。尤其是在店面的租房中,裝修是由誰來承擔,一定要約定清楚。
6、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租房人要明確自己的這一項權利。
7、承租人不得擅自轉租,或者規定承租人有權轉租。
8、明確違反陳述和保證以及其他條款的違約責任。
辦理房屋租賃證需要什么程序
1、需要雙方提供的證件有,帶著雙方身份證及復印件、租賃合同到當地房管部門房屋租賃管理科辦理相關手續。
2、出租人需要提供的證件有,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或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社員房屋使用證。
3、如果出租人是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請房屋租賃證,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證件外,還應提交房屋產權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證明。
4、承租人如果為境外人員的,需要提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居留證件,承租人為境外單位的,需在提交國家安全局批準的有關文件。承租人為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提交有關單位或組織的有效證件。
5、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攜帶相關的證件,在登記備案后方可領取房屋租賃證。
6、出租人或承擔人提供房屋租賃的相關證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區房地產市場提出申請領取《房屋租賃合同》。
7、出租人和承租人應該認真填寫《房屋租賃合同》上的相關內容。填寫完整后,送到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受理和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納0.5‰的交易手續費。并發《房屋租賃證》。
8、在領取《房屋租賃許可證》后并持《房屋租賃許可證》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房屋租賃安全合格證》及出租房屋標牌。承租人如是外埠人員須要到所在地街道派出所辦理“暫住證”
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
1、公積金應該根據租金水平提取相應的額度。新規規定,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由各地公積金管委會根據當地市場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積,確定租房提取額度。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2、租房提取公積金每月不得超過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50%,每月提取額度上限是1000元。還有一種情況,如果你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是出于封存的狀態,想要申請提取的話,需要按照賬戶封存前的3個月繳存額度為標準。具體的話,可以咨詢公積金管理。
房屋租賃房東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1、房東查看房客身份證,并索要復印件做為合同附件并簽訂租賃合同。
2、房東在簽訂租賃合同后的15日內,持租賃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2、攜帶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其他組織的登記注冊證明,如果是共有房屋出租還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或委托書,代理出租的應具有房屋所有權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證明。其中向外來流動人員出租的,還應附公安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房東出租房屋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1、租房者合同期滿要求退租時,房主可能會以房屋設施損壞或者其他藉口作為條件來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雙方就應當注明租約期滿后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
2、可間隔一段時間到租賃房屋內看看,要經常和房客保持聯系,以了解房屋的居住情況,也可對房屋內設施的使用有所了解。要明確租賃房屋所在的位置、間數、面積、質量、租賃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與方式等。
3、房客與房東要簽訂一份租賃合同或協議。合同或協議中必須明確以下內容:房屋位置、面積大小、每月租金、付款方式、每月何時付款;租賃房屋內的家具、設施明細表、損壞責任及如何賠償;各種費用的承擔,如物業管理、治安清潔、有線電視費用等等。
4、簽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時間,還有就是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如果房東提前終止合同該如何賠償等。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話費等結清沒有。房客入住后所發生的如水、電、煤、電話等費用,在房客付費后。
5、房東最好將付款憑證收集保存在自己身邊。這樣既能督促房客按時付款,又能避免欠費太多,更能防止因房客突然不辭而別欠下大量費用。
6、房屋出租前應當對房屋進行必要的整理和修飾,使房屋整潔、美觀,并準備幾件必用的家具,給房客家的感覺。對房客的有關信息,如身份證、工作單位等情況也應了解準確。
房屋出租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1、在簽訂租賃合同前,私房業主或委托代理人應首先向公安派出所提交私房出租申請書及產權證明、承租協議、治安承包協議書。
2、公安派出所審核批準,發給《私房出租安全許可證》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辦理出租登記手續,符合出租條件的,由房管部門頒發《私房出租許可證》。
3、租賃雙方應簽訂租賃合同,并填寫租賃登記表,租賃合同與登記表一并報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機關審核,并報稅務機關備案。私有居住房屋租賃合同應載明房屋座落地點、建筑結構、附屬設備、租賃部位與面積、租賃用途、租賃年限、房租金額、交付方法、維修責任等。
房屋出租登記備案需要什么材料?
1、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需要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家庭戶口簿。
3、公有住房轉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賃合同,轉租人與出租人簽訂的書面協議;其他房屋轉租的,提供經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五十三條 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第五十四條 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并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第五十五條 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和其他租賃條款。
第五十六條 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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