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二手房原業主欠的物業費應敦促原業主及時支付,或者檢查二手房買賣合同中原業主是否留存物業保證金并進行扣除。物業公司應向原業主追繳拖欠的物業費,新業主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手房原業主欠物業費怎么辦
買二手房,遇到原房主拖欠物業費,這個時候首先應該檢查一下在簽合同的時候有沒有留存物業保證金。如果留了,原房主拖欠物業費并且賴賬,直接從里面扣。如果沒有留物業保證金,這筆錢也不應該是現業主繳納,這是有法可依的。
為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業費賴賬而產生糾紛,建議買方在辦理過戶前就要求賣方結清所有的費用,交接之前的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并且將這一條款寫進合同。并且可以在付房款的時候留出部分尾款,作為物業交割保證金,在北京一般是2萬。直到買賣雙方物業交割順利完成,買方才把這筆錢交付給賣方。若賣方惡意拖欠物業費,可直接用物業交割保證金支付物業欠費,這樣可以大大降低買方承擔物業欠費經濟損失的風險。
買了房子沒住物業費要交嗎
買了房子不住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小區的物業服務費主要是公共性服務收費,包括公共設備、設施的日常運行、維修和保養,綠化管理、保安、保潔等,無論業主是否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應當繳納相應物業費。
只有在以下情形下,業主可以不交物業費:
1、因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的情況下,物業費由開發商繳納;
2、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合同服務責任的情況下,全體業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
3、若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物業合同約定的標準,業主有權拒交;
4、在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的情況下,業主可拒交;
5、若物業公司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業主對擅自提高的部分費用有權拒交。
二手房陰陽合同如何處理
1、如果簽訂的兩份合同,按照規定,既不需要批準,也無須備案,則以實際履行的合同為準。有的法院判例則以時間在后的合同價為準。除非有證據證明前一份合同價是為規避納稅及騙取貸款等原因而簽訂的虛假價格。但是要特別注意是,這個舉證責任是由提出異議方來承擔的,也就是說,誰認為前一份合同是虛假的,誰就應當承擔這個舉證責任;
2、合同需要備案的,以備案的合同為準,這是一般原則,但是如果備案的合同沒有實際履行,而實際履行的合同中有違法利益,則價格以實際履行的合同為準,其余按照備案的合同約定,備案合同未約定的,而陰合同又有相關內容的按陰合同的約定執行。
物業費的收取標準是什么
收取物業費的法定標準是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費金額依照業主的產權面積計算,產權證書上的面積乘以物業費的單價乘以12個月即為一年的物業管理費。物業費收取時間根據雙方合同中的約定執行,一般實踐中物業服務費以月為單位交納,交房前由開發商進行繳納,實際收房后次月開始由購房者進行繳納。
購買二手房交樓前的物業費由原業主交,交樓后的物業費由買方交。
原房主拖欠了物業費,在法律關系中并沒有涉及到后來的買房人,所以買方沒有義務支付該部分物業費。
房屋產權的轉移并不意味著債務的轉移,買方應該讓物業公司與原業主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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