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出讓土地轉讓條件
法律主觀: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 國有土地使用權 轉讓條件: (1)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全部 土地出讓金 ,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3) 轉讓房地產 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書。
法律客觀: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四條劃撥土地使用權,除本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況外,不得轉讓、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條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國有土地的拿地流程是怎樣的
1、確定目標城市:在公司發展戰略方針的指導下,結合我國各地區房地產市場發展特征,制定公司房地產業年度發展計劃,確定公司房地產業發展的目標城市。
2、項目獲取途徑:
直接購買土地獲取項目,通過報紙、網絡等途徑收集目標城市房地產市場發展狀況和土地市場交易情況。通過朋友、社會關系等途徑獲取合作開發項目。
3、確定土地價格及報價策略,之后辦理根據土地使用權出讓部門規定,準備有關資料,實地辦理競買手續。
4、組成人員現場競買,成功后要及時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有關合同。
國有土地拿地方式
中國是實行土地公有制的國家,包括全民制即國家制和集體制。中國的城市土地也是屬于國家,農村和城市效區的土地除了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以外屬于集體。中國土地使用權的獲得方式主要有以下幾中:
1、土地出讓金:是土地批量出租時一次性收取的費用,是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價格也稱地價。它包括土地開發費用和使用期內的金額土地使用費。前者包括征地、動遷及為地塊直接配套的基礎設施費,是對開發的一次性補償。
2、土地使用權劃撥: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3、土地使用權出讓: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4、土地使用權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5、土地使用權出租:是土地使用者作為出租人將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6、土地使用權抵押: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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