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過戶尾款糾紛
二手房過戶尾款糾紛二手房過戶尾款糾紛處理的方式是:協商支付并賠償損失、申請調解處理、起訴要求賠償等,對于二手房過戶的過程中,涉及到一方不支付尾款的行為,已經涉及到違約的情況,是需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具體來說,二手房過戶尾款糾紛處理的方式如下:(1)、可以按合同約定,和買方協商,要求買方立即支付尾款,并賠償損失。(2)、買方拒不支付的,可以找中介公司發函書面調解。(3)、買方仍然拒不支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凍結對方名下資產,等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而二手房過戶的具體流程為:(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后,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批準后,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后,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7)、對貸款的買房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后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后批準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并結清所有物業費后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二手房過戶尾款的具體處理情況,應當嚴格按照上述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辦理,特別是對于造成了矛盾和糾紛的,一般可以首先進行協商處理,如果雙方可以就有關矛盾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那么是可以按照雙方約定的情況來處理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 中介具有如實報告義務。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手房交易拖欠款交房尾款2萬怎么辦
起訴。二手房交易規定了尾款到賬的時間,逾期10-15個工作日開始算滯納金,拖欠款交房尾款2萬,可以申請解除合同沒收定金,超過時間協商不成起訴。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經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備過案、完成初始登記和總登記的、再次上市進行交易,二手房交易,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是一個非常活躍的現象,其發展前景非常可觀。
二手房違約要怎么處理
二手房違約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但是,違約方應當按照合同當中關于違約行為的相關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協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訴處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手房違約到底誰負責
第一、逾期過戶的法律責任
假設二手房屋的買賣合同合法有效,即使未辦理物權登記,同樣不影響合同效力。買方有權請求賣房履行二手房買賣合同,并協助買方協助辦理房屋登記過戶手續。
第二、逾期交房的損失計算
二手房合同買賣合同簽訂后,買房未依約交付房屋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未約定逾期交房的必須承擔責任,買方主張按逾期交付使用期間,有關部門公布或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結合本地區房屋租賃現狀和涉案房屋具體位置,確定最后的逾期交付違約金額或損失賠償的,應該予以保障支持。
第三、戶口遷出的違約責任
二手房買賣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為戶口問題提出法律訴訟,因戶口遷移屬于行政管理問題,不屬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圍,所以買房要求賣方將戶口遷出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但是在買房以賣方逾期遷出戶口的構成違約為由,要求賣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屬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圍。
第四、盜賣房屋的法律效力
法律規定范圍內,擅自將他人房屋轉讓給第三人,第三人以合理價格善意受讓該房屋并辦理產權過戶登記的,該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第五、賣方違約和繼續履行合同
二手房買賣合同簽訂后,一方當事人不同意繼續履行,愿意以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為代價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堅持要求繼續履行,經審查合同繼續履行不存在現實困難的,應判決雙方繼續履行二手房買賣合同,但合同另有解約定金等約定或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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