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公證和過戶的區別
房產公證指的是由公證機構對申請公證當事人,依法證明和房產有關的行為;房產過戶是指房屋買賣交易的變更手續,那么房產公證和過戶的區別在哪里?
房產公證和過戶的區別
1、服務對象不同
房產公證是公證機構依法證明對房產的某些證明行為;而過戶直至將房產證中的名字進行修改。
2、產生效果不同
房產公證是在公證處辦理,公證不能為房產古湖產生作用,僅能取到依法證明的效果;而過戶需在房管局業務大廳辦理,一定是買賣雙方交易過戶后,房產所有權歸屬于買方。
3、使用范圍不同
房產公證非房產交易的必須流程,只是經過公證機構進行依法證明、審查,避免當事人的一些風險;而過戶則是房屋買賣交易的必定程序,正常情況下房屋買賣合同無論是否進行公證,都具有相關的法律效率;是否進行公證在于當事人自行決定。
什么是房產公證
房產公證是由公證機構按當事人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各類行為,具有真實性、合法性的法律效應;房產公證其包含較為廣泛,有房屋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房產抵押合同、房產繼承、房產贈與、房屋拆遷、確認房屋產權等所有保全證據。
什么是房產過戶
房產過戶指的是通過合法的交易、轉讓、買賣、贈與、繼承等方式,得到的房產而進行過戶行為;房產過戶包含有繼承房產過戶、贈與房產過戶、二手房過戶等幾個類別。
房產公證和過戶唯一有共通點的地方,在于繼承房產過戶、贈與房產過戶、遺產分割辦理過戶、涉外和港澳臺過戶這四類需進行相應的必定公證;其余房產過戶對于公證無需必定程序。
房產過戶是否需要公證
房產過戶不是一定要公證的,只有部分方式進行過戶才需要公證,遺產繼承有糾紛的、遺贈房產的、無償贈與房產的以及涉外和港澳臺的過戶房產的需要辦理公證。像是正常的房產交易只要是沒有產權問題是不需要進行公證的。
1、繼承房產辦理過戶。通過繼承取得房產應當先到公證部門辦理《繼承權公證書》。繼承人在辦理房產過戶時,除了提供相應的材料外,繼承權公證書不能缺少;
2、贈與房產辦理過戶。贈與人要辦理《贈與公證書》,而受贈人也要辦理《接受贈與公證書》或者是雙方共同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書》,只有取得公證過的贈與證明才能辦理房產過戶;
3、作為遺產分割的房產辦理過戶。首先遺囑要經過公證,并且在遺囑生效后,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在根據遺囑內容分割遺產時,對于協商簽訂遺產分割協議也需要經過公證,然后才能辦理遺產過戶手續;
4、涉外和港澳臺的過戶房產。該房產買賣協議也必須經公證部門公證后,才能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
做公證的原因有:
1、任何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經過公證證明,國家證明它的真實性、合法性,即產生法律上的證據效力。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調查證據時涉及某項文書,而這項文書也經公證證明,即應確認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證。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
2、依照法律必須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則公證證明就成為這些法律行為生效的必要條件。法律對于不同的法律行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頭、書面及公證證明,取決于該法律行為所產生(或變更、消滅)的法律關系的重要性、復雜性和它對于第三者的作用。
雖未為法律規定而當事人自行協議公證證明作為雙方法律行為必要的形式條件之一的,這一法律行為也必須公證證明方能成立。
3、債權文書,如債權人和債務人對權利義務關系沒有爭議、并經公證證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當債務人拒不履行時,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作出裁判。
房屋買賣時做公證的作用:
1、公證可確保房產交易行為的真實性
房產交易如經公證,通過公證機構嚴格、詳細的詢問、告知、審查程序和證據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誠實、詳盡地交流相關情況,全面、具體地表達自己的意見,確保意思表示的真實性,能有效地避免此類問題的發生。
2、公證可確保房產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房產交易涉及的法律較多,為確保房產交易行為合法,難度極大的是保證交易行為不與任何法律規定相抵觸。公證可確保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
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二手房公證和過戶的區別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在購買房子的時候都會把房子過戶和公證混為一談。其實房子過戶和公證二者不僅意思不同,而且產生的法律效果也存在著很大的差異。那么,二手房公證和過戶的區別是什么呢?二手房過戶要準備什么材料呢?下面我們就一起來摸索答案吧!
一、二手房公證和過戶的區別是什么?
其實房屋買賣公證與過戶的區別就是二者產生的法律效果不同。如果你的房子只進行公證卻不過戶的話就存在著很多的風險,比如會出現“一房二賣”、房屋所有權無法確認等問題。因為房屋買賣本身就沒有房產證,而這樣的房子只有進行了公證和過戶才可以獲得新的房產證,但是許多人為了逃避營業稅選擇只公證不過戶。
二、二手房過戶要準備什么材料?
1、首先二手房過戶的時候買方必須在場,且需要拿出有效的身份證件、房子買賣合同等材料。買方需要提供房子所有權證、身份證件,且產權人必須在場。
2、如果你購買的二手房屬于出租的狀態,那么賣方除了需要提供上面這些材料外,還必須拿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的材料。此外,如果該房產屬于夫妻共有的話,那么在過戶的時候夫妻二人都必須在場,且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等材料。
3、如果買方因為某些原因無法在現場辦理過戶手續的話,就可以委托他人辦理。但是委托人必須攜帶買方的身份證、公證委托書、本人的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等材料去辦理。
編輯總結:上文給大家介紹了二手房公證和過戶的區別是什么以及二手房過戶要準備什么材料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給到大家一些小小的幫助哦!
過戶和公證有什么區別
法律分析:1、辦理機構不同。
房產公證的辦理機構是由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辦理;房產過戶的辦理機構是在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
2、作用不同。
房產公證的作用是確保房產過戶或交易行為的真實性以及合法性;房產過戶的作用是針對房屋產權歸屬進行變,即產權從一方轉移至另一方。
3、辦理流程不同。
房產公證的辦理流程是當事人準備材料親自到公證處提交材料,由公證人員審核及查明身份等后再由雙方當事人簽字完成;房產過戶的流程是將相關材料準備齊全后交給房產局,按房產局給予的回執繳納相關稅金,繳納稅金完畢后拿到房產證即過戶辦理完成。
4、費用標準及內容不同。
房產公證的費用按房價的千分之三收費,但最低收費不得低于10元;房產過戶的費用標準如賣賣類型的包含營業稅、個稅、契稅、印花稅,且視房產是否滿5年等不同情況費用不盡相同。如個人所得稅按交易金額的1%征收、印花稅按交易金額的1%征收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三十六條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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