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征收補償是指政府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對被征收人進行的經濟賠償和其他補償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對征收的土地應當給予合理補償,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國有土地征收補償的政策規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補償標準:國家規定了土地征收補償的標準,包括被征收土地的補償價格、青苗、林木、水利設施、房屋及其他附著物的補償等。
補償方式:國家規定了土地征收補償的方式,包括貨幣補償、實物補償、土地置換等。
補償范圍:國家規定了土地征收補償的范圍,包括征收土地周邊的影響區域內的房屋、設施等的補償。
補償程序:國家規定了土地征收補償的程序,包括征收決定、補償方案、補償協議、補償支付等程序。
國有土地征收補償計算方法
國有土地征收補償的計算方法是根據國家規定的補償標準和補償方式進行計算的。具體計算步驟如下:
確定被征收土地的用途:被征收土地的用途不同,補償標準和補償方式也不同。
確定補償標準:根據國家規定的補償標準,計算被征收土地的補償價格、青苗、林木、水利設施、房屋及其他附著物的補償。
確定補償方式:根據被征收人的意愿和實際情況,選擇貨幣補償、實物補償、土地置換等方式。
確定補償范圍:根據國家規定的補償范圍,計算征收土地周邊的影響區域內的房屋、設施等的補償。
簽訂補償協議:被征收人和政府簽訂補償協議,明確補償標準、補償方式、補償范圍等內容。
支付補償款:政府根據補償協議支付補償款給被征收人。
國有土地征收補償爭議解決
在國有土地征收補償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爭議。如果被征收人和政府在補償標準、補償方式、補償范圍等方面存在分歧,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爭議:
協商:被征收人和政府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爭議。雙方可以通過調解、仲裁等方式達成一致。
訴訟:如果協商無法解決爭議,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司法裁決。
國家土地征收賠償標準有: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法律依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一、關于征地補償標準
(一)統一年產值標準的制訂。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省域內各縣(市)耕地的最低統一年產值標準,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執行。制訂統一年產值標準可考慮被征收耕地的類型、姿銷質量、農民對土地的投入、農產品價格、農用地等級等因素。
(二)統一年產值倍數的確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統一年產值倍數,應按照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則,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確定;按法定的統一年產值倍數計算的征地補償安置費用,不能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知培罩以支付因征地而導致無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應當提高倍數;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合計按30倍計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安排,從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益中劃出一定比例給予補貼。經依法批準占用基本農田的,征地補償按當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補償標準執行。
(三)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制訂。有條件的地區,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可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省域內各縣(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執行,實行征地補償。制訂區片綜合地價應考慮地類、產值、土地區位、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系、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四)土地補償費的分配。按照土地補償費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戶的原則,土地補償費應在農村信純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合理分配。具體分跡坦游配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撤銷建制的,土地補償費應全部中衡用搭鬧于被征地農民生產生活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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