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申請宅基地流程
在中國,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進行。以下是一般的申請流程:
1.了解相關政策法規: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需要了解相關的政策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宅基地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這些法規規定了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程序和要求等。
2.填寫申請表格:農村居民需要填寫申請表格,并提供相關的材料,如身份證、戶口簿、土地證等。
3.提交申請材料:農村居民需要將填寫好的申請表格和相關材料提交到當地村委會或鄉鎮政府。申請人需要在提交申請時進行現場確認,并簽署申請書。
4.審核申請材料:當地村委會或鄉鎮政府會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申請人的身份、土地證、家庭情況等。
5.公示申請信息:審核通過后,當地村委會或鄉鎮政府會將申請人的信息公示在村委會或鄉鎮政府門口的公告欄上,公示時間為7天。
6.頒發宅基地證:公示期滿后,當地村委會或鄉鎮政府會根據審核結果頒發宅基地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的申請流程可能會有所不同,申請人需要根據當地的規定進行申請。同時,申請宅基地需要符合相關的條件和要求,如家庭人口數、農村土地規劃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宅基地審批流程
宅基地審批流程是:
1、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布;
2、公布期滿無異議的,報經鄉鎮審核后,報縣市審批方可。宅基地分配遵循成員申請、集體審議、按戶取得、一戶一宅、面積限定、規劃管控的原則。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戶為單位向行使宅基地所有權的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宅基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健全的,向所在的村民小組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
1、家庭無宅基地的;
2、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居住,現有宅基地無法滿足分戶居住需求的;
3、因自然災害、政策性搬遷、政府規劃實施等原因,需要重新選址建設住宅的;
4、法律、法規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七條
鄉(鎮)人民政府收到宅基地申請后,根據下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予以受理;
(二)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后受理;
(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宅基地審批流程是什么
現在好多人對土地的買賣都是非常感興趣的,并且現在有好多人也在做這樣的交易,但是在我國獲得宅基地是有一定流程的,是需要通過審批才可以的,可是有好多人還是不太清楚宅基地審批流程,這樣一來會給我們造成一定的困擾,那么下面我們就來說說宅基地審批流程是怎樣的?
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村民委員會應將申請宅基地戶主名單、占地面積、位置等張榜公布,聽取群眾意見,經審核同意后再張榜公布上報戶主名單,由申請人填寫(農村宅基地申請表)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1)申請。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并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2)現場勘查。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審查建房用地和建設申請條件,并制作勘查筆錄和審查意見書。
(3)填申請表。國土資源所初審合格后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與建設申請表》。
(4)委員會審查。村委會申請人提交的農村住宅土地使用和建筑為審查和簽署申請表,申請人的原始住宅用地和家庭成員生活情況,簽署的頭,同時,村民委員會的加蓋公章,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5)審核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后完成審核并現場確定規劃用地范圍,并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審批條件的上報縣人民政府。
(6)審批。縣人民政府批準用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頒發《建設用地批準書》。
(7)放樣。由土地和資源協調人員根據《村鎮建設用地批準證書》和《村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的現場布局,范圍、填寫《放樣卡》,放樣人在“放樣卡”上簽字。在發放樣品后,申請人可以開始施工。
(8)驗收證書。新建、改建、擴建農村住宅,應當構建完成之日起30個工作日接受初始登記或變更登記手續依法申請土地和房屋產權登記,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的所有權證書。
宅基地審批流程需要我們的密切關注,因為這些規定都是為了更好的保護我們的利益,更加的規范自己的行為,這樣才能讓工作人員更好的工作,更好的維護我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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