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筑拆除有補償嗎
當今社會,有許多人為了自身的利益需要,通常在沒取得相關部門批準建房的情況下,私自進行違章建筑,然后被發現后,就會被強制拆除。因此,想必大家想了解關于違章建筑拆除有補償嗎?接下來由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一、違章建筑拆除有補償嗎
根據我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此,在拆遷過程中,拆遷人對拆除違章建筑不予補償。
所以,一般情況下,拆除違建,拆遷者無需補償,但某些情形下,被拆遷者可獲得相關的賠償。
1、如果是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違章建筑,拆遷人在拆遷違建的過程中,因拆遷給土地使用權造成損害的,應適當予以補償。如果土地使用權是通過出讓方式得來,違法建筑人繳足了土地出讓金,但未到出讓年限的,拆遷人也應補償被拆遷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損失。如果土地使用權是通過劃撥方式得來的,拆遷人可以不補償使用該土地的違章建筑人。
2、違章建筑內的財產可以獨立于違章建筑存在,系違章建筑人的合法財產,依法應當受到保護。拆遷人在拆遷的過程中要注意先提醒被拆遷者,搬遷并保護好個人財產,拆遷人對違章建筑內的財產不施加任何保護措施,造成被拆遷人財產受到損失的,被拆遷人可請求相應的賠償。
3、違建一般情形雖然不能獲得拆遷補償,但可申請拆遷賠償,拆遷人在拆遷過程中,由于拆遷程序和手段違法,侵害了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權益時應當依法賠償損失。被拆遷人的利益受損的,可提出賠償損失的要求。
二、屬于違章建筑的情形有哪些
1、建筑時屬違章建筑,但經過城市土管、規劃部門的罰款處理后,責令其補辦手續后,房屋所有人已補辦了有關手續,僅因為房屋屬拆遷范圍,房屋產權證暫停辦理而沒有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如果房屋產權證早已補辦到手或使用欺騙手段取得房屋產權證的,不屬本文研究范圍。)對這種情況,筆者認為,被拆遷人也應享受拆遷補償安置待遇,因為他的違章建房這一違法行為,在根據城市規劃部門的罰款處罰(應認定未嚴重違反城市規劃),按照處罰規定,補辦了有關手續后,該房屋就已經由違章建筑變為合法建筑了,合法建筑所有人理應享受合法待遇,即享受拆遷補償安置待遇。
2、建筑時屬違章建筑,但經過城市土管、規劃部門的罰款處理后,責令補辦手續未補辦有關手續的。因為被拆遷人的違章建筑顯然不屬嚴重違反城市規劃,所以,相關部門才可以進行罰款處理,責令其補辦手續,但其并未按照處罰規定繳納罰款,補辦手續,并未將違章建筑變為合法,其法律后果理應由其自負,房屋所有人當然不能享受拆遷補償安置待遇。但是對于該違章建筑材料,由于是其合法收益購置的,應該酌情予以補償。應該明確的是,對其建筑材料補償僅僅是補償其殘存價值,不能按照建筑物的實際價值進行補償。
3、建筑物屬違章建筑,雖已按城市土管、規劃部門處罰并補辦了所有手續,但是在處罰決定上載明了附加條件的,要嚴格按照附加條件執行。如果附加條件不明確,難以理解的則被拆遷人對房屋享有貨幣補償待遇,但不能享有安置待遇。
三、簽訂的違章建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1、建造人未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在他人有合法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違章建筑;
2、取得土地使用權,單位取得建筑許可證,擅自建造的違章建筑物;
3、取得土地所有權和建筑許可證,單位未按批準內容施工的違章建筑物。
違建拆除有賠償嗎
違建拆除沒有賠償。
違建拆除的程序如下:
1、找城建監察大隊投訴違建行為,城建監察大隊會依法做出處理,具體處理程序如下:
(1)立案,執法部門對于發現或接到投訴、舉報等事實或者材料后,認為有違法事實發生決定作為行政案件進行查處;
(2)調查程序,調查人員要主動出示執法證件;
(3)決定程序,聽取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與法律依據,并聽取當事人的陳述、舉證、質證和申辯及意見;
(4)處罰決定書的送達和執行,執法機關如果決定要進行處罰,會作出并向被處罰人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2、可以向當地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投訴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
3、拍下違章建筑的照片即可作為證據;
4、違章建筑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并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違章建筑具體如下: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并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物;
4、臨時建筑建設后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綜上所述,違建拆除是沒有賠償的,進行拆除時有關部門應當出具相應的證件材料。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違建房屋拆遷有補償嗎
違建房屋拆遷有補償。
在我國,對于違建房屋拆遷,一般是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其中,對于違法建筑的拆除,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條例》等法規,拆遷方需向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補償款和安置費。
具體來說,補償款是指拆遷方向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的貨幣補償,補償標準由當地政府根據相關規定制定,一般根據房屋的性質、面積、所在位置、使用年限等因素進行計算。安置費是指拆遷方提供的、用于安置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的住房、商鋪、土地等物業和資金。
需要注意的是,對于違建房屋的拆遷,補償款和安置費的具體標準和金額可能因地區和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同時,在拆遷過程中,還需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程序,如確定拆遷范圍、進行公示等,以確保拆遷工作的公正、合法和有序進行。
房屋拆遷的標準主要包括:
1、拆遷補償標準:拆遷補償標準是指政府或相關部門對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租賃權人等提供的經濟補償。補償標準一般包括房屋補償、搬遷補助、安置補助、臨時生活補助等內容,具體標準需要根據當地的政策和實際情況來確定;
2、安置標準:安置標準是指政府或相關部門對拆遷人員提供的安置條件和設施,包括住房、就業、醫療、教育等方面的安置。安置標準需要根據當地的政策和實際情況來確定,一般需要考慮拆遷人員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發展空間等因素;
3、環境保護標準:拆遷過程中需要注意環境保護,包括污染物處理、噪聲控制、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標準。需要根據當地的環保法規和實際情況來制定相應的標準。
綜上所述,房屋拆遷標準的具體制定需要考慮到當地的政策、法規和實際情況,并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來制定和執行。同時,建議拆遷人員在拆遷補償和安置方面,要了解自己的權益和應得的標準,如有疑問可以咨詢當地政府或專業機構。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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