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賠程序五步
工程索賠程序五步,如果發生糾紛可以申請訴訟,這是我們的合法權益,我們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利益,很多人或許不清楚它的流程是什么,下面來介紹一下工程索賠程序五步是什么?
工程索賠程序五步11、承包商遞交索賠意向書
在施工過程中,若發生索賠事件,在該事件發生后索賠時效內,承包商必須以正式函件向監理工程師(或業主)送達索賠意向書,并根據合同約定抄送、報送有關單位。
索賠意向書并不需要附有具體的索賠數額及其證據,只需要就具體的索賠事件向工程師和業主表示的索賠愿望和要求,其通常包括一下四個方面的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和情況的簡單描述;
(2)索賠依據的合同條款和理由;
(3)有關后續資料的提供,包括表明將及時記錄并提供事件發展的動態;
(4)對工程成本和工期產生不利影響的嚴重程度。此處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國際慣例索賠有效期間是28天,當然這并非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自由約定索賠期間,亦可根據的不同的索賠事項確定不同的索賠期間。
2、承包商繼續施工,同時準備索賠材料。
3、提交索賠文件。
承包商應在發生索賠事件后,在向監理工程師發出索賠通知后28天內,或在工程師同意的合理時間內,向工程師報送索賠文件,說明索賠數額和索賠依據。索賠文件是承包商向業主索賠的正式書面材料,也是業主審議承包商索賠請求的主要依據,包括索賠信、索賠報告、附件三部分,其中最主要的為索賠報告。(參見文末工程費用索賠報審表)
承包商的索賠可分為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一般地,對大型、復雜成應分別編寫和報送,對小型工程可合二為一。如果索賠時間具有聯系影響性,實務中的一般做法是,承包商的上述報告將被認為是第一次臨時詳細報告,并每隔28天或按工程師合理要求的時間間隔,提交進一步的臨時詳細報告,說明索賠的費用額和工期延長期,并提供相應的證明資料。
承包商在索賠事件所產生的影響結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一份最終詳細報告,說明索賠的總額、工期延長的天數和全部的索賠證據。
4、工程師審核索賠文件。
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規定,工程師收到承包商遞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應在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商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如果在28天內既未給予答復,也未對承包商作進一步要求的話,則視為承包商提出的該項索賠要求已經認可。
一般情況下,工程師接到承包商的索賠報告后,會立即建立該索賠事件的索賠檔案,核查承包商的同期記錄,對其隨時提出意見或者向承包商提出制作其他相關記錄的要求。工程師接到正式的索賠文件后,會根據事實情況以及合同的約定,對索賠文件進行審核,必要時會要求承包商提供進一步的材料及索賠計算依據。
5、工程師作出處理決定。
工程師審核索賠文件后,如認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則會認為索賠成立:(1)與合同對照,該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額外支出,或者直接工期損失;(2)該事件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于承包商的責任和風險責任;(3)承包商按照合同規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賠意向通知書和索賠報告。
工程師可與承包商就索賠事項進行協商,不論是否協商一致,工程師均有權在權限范圍內作出批準給予補償的款額和順延工期的天數,并將《索賠處理決定》發送承包商,并抄送業主。《索賠處理決定》主要內容包括索賠事項、建議給予補償的金額或延長的`工期,《索賠處理決定》一般附有索賠評價報告。索賠款將計入下月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支付證書內,順延的工期加到原合同工期里面去。
工程索賠程序五步2索賠成立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與合同相比較,已經造成了實際的額外費用或工期損失。
2、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過失。
3、按合同規定,不應由承包商承擔的風險。
4、承包商在事件發生后的規定時限內提出了書面索賠的意向通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條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的,承包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條
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工程索賠程序五步3一、工程索賠成立的條件有:
(一)索賠條件
索賠條件,又稱干擾事件,是指那些使實際情況與合同規定不符合,最終引起工期和費用變化的各類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索賠的事件有:
1、發包人違反合同給承包人造成時間和費用的損失、
2、因工程變更(含設計變更,發包人提出的工程變更,監理工程師提出的工程變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變更)造成時間和費用的損失、
3、發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項目或縮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費用增加、
4、發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損失、
5、非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工程的暫時停工、
6、物價上漲,法規變化及其他、
(二)前提條件
1、與合同對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項目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
2、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于承包人的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
3、承包人按合同規定的程序和時間提交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二、索賠所需的證據,關系到索賠的成敗,證據不足或沒有證據都會導致索賠不成立。
1、索賠證據的基本要求。索賠證據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實性、全面性、關聯性、及時性。
2、證據的種類。工程索賠審查的證據有:
(1)工地(地盤)會議記錄和有關工程的來往信件;
(2)各種施工進度表,包括發包人代表和分包編制的進度表;
(3)施工備忘錄(日記),在施工中發生影響工期和索賠有關的事項,都要及時做好記錄。按年月日順序號存檔,以便查找;
(4)做好建筑師和工程師的口頭指示記錄,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建筑師予以承認。將他們的書面指示按年月日順序編號存檔;
(5)工程照片需有專人管理:照片都應標明拍攝的日期,最好購買帶有日期的相機。將照片按工程進度整理編排;
(6)收集、記錄每天的氣象報告和實際氣候情況;
(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員的工資與薪金單據、材料物資購買單據,按年月日編號歸檔;
(8)完整的工程會計資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銷工資薪金支票、材購買定貨單、收訖發票、收款票據、賬目及有關圖表、財務信件、經會計師核證的財務決算表等;
(9)所有的合同標書文件、合約圖紙、修改增加圖紙、計劃工程進度表、人工日報表、材料設備進場報表及賬單(工程付款單)等需歸類保存人檔。
索賠的一般程序
索賠的一般程序,很多時候我們在個人利益方面因為他人而損毀是可以通過法律獲得賠償的,生活中我們會遇到一些事情需要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但是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以下分享索賠的一般程序。
索賠的一般程序1一、工程索賠的一般程序
工程索賠的程序:
1、索賠事件發生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施工單位送交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施工單位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二、工程索賠證據怎么搜集
1、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文本及其附件、合同補充協議、招標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標報價文件、中標通知書、合同圖紙、工程量清單、技術規范等。
2、施工過程資料文件、會議紀要及來往函件。包括工程報建報監資料、試(檢)驗報告、施工管理記錄、施工進度計劃及進度修改計劃
施工過程記錄、檢驗批、分項、分部質量驗收記錄、竣工驗收資料、現場氣象記錄、材料進場記錄、人員設備安排計劃和實際記錄、各類工程會議紀要、施工單位與業主、監理單位的往來函件等。
3、工程照片、錄像。包括工程進度照片錄像、隱蔽工程覆蓋前的照片錄像、工程損壞的照片錄像、返工的照片錄像等。
4、財務會計核算資料、報表及往來憑證。包括工程款收款憑證、索賠款月報表、工人工資表、材料設備采購單等。
5、市場行情資料。包括官方公布的工程信息價、生產單位發布的產品市場價格、中央銀行公布的外匯匯率等資料。
6、政策法規文件。指工程所在地適用的法律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發布的對工程有影響的政府文件。
三、工程索賠的條件
1、發包人違反合同給承包人造成時間和費用的損失。
2、因工程變更(含設計變更,發包人提出的工程變更,監理工程師提出的工程變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經監理工程師批準的.變更)造成時間和費用的損失。
3、發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項目或縮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費用增加。
4、發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損失。
5、非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工程的暫時停工。
6、物價上漲,法規變化及其他。
索賠的一般程序2工程招投標索賠程序是什么
當索賠事件發生后,及時在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濟德路、繞城路規定的時限為2l天)向監理工程師提出索賠意向書,意向書應根據合同要求抄送、抄報相關單位。
一、索賠項目種類及起止日期計算方法
a、延期發出圖紙引起的索賠:當接到中標通知書后28天之內,施工單位有權得到免費由業主或其委托的設計單位提供的全部圖紙、技術規范和其他技術資料,并且向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
如果在28天之內未收到監理工程師送達的圖紙及其相關資料,作為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如果在28天之內未收到監理工程師送達的圖紙及其相關資料,作為施工單位應依照合同提出索賠申請,接中標通知書后的第29天為索賠起算日,收到圖紙及相關資料的日期為索賠結束日。
由于為施工前準備階段,該類項目一般只進行工期索賠,相應施工機械進場,達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詳細圖紙不能進行施工時應進行機械停滯費[機械臺班停滯費=(機械折舊費 經常維修費)×50%]用索賠。
b、惡劣的氣候條件導致的索賠:分為工程損失索賠及工期索賠;業主一般對在建項目進行投保,故由惡劣天氣影響造成的工程損失可向保險機構申請損失費用,在建項目未投保時,應根據合同條款及時進行索賠;該類索賠計算方法:
在惡劣氣候條件開始影響的第一天為起算日,惡劣氣候條件終止日為索賠結束日。例七合同97年5月l 3日-18日濟南市驟降大到暴雨,使便道、A匝道橋承臺基坑、部分涵洞及砂墊層受災,我部立即向保險公司申請損失費用。
c、工程變更導致的索賠:分為工程施工項目已進行施工又進行變更、工程施工項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數量變化等;計算方法:施工單位收到監理工程師書面工程變更指令或業主下達的變更圖紙日期為起算日,變更工程完成日為索賠結束日。
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預見引起的索賠:由于在工程投標時圖紙不全,有些項目承包商無法作正確計算,如地質情況,軟基處理等,該類項目一般索賠工程數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藝、新設備等。計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預見的情況開始出現的第一天為起算日,終止日為索賠結束日。
e、由外部環境而引起的索賠:屬業主原因,由于外部環境影響(如征地拆遷、施工條件、用地的出入權和使用權等)而引起的索賠。
根據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計劃影響的第一天為起算日。經業主協調或外部環境影響自行消失日為索賠事件結束日。該類項目一般進行工期及工程機械停滯費用索賠.
f、監理工程師指令導致的索賠:以收到監理工程師書面指令時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項工作的日期為索賠事件結束日。
g、其他原因導致的施工單位的索賠,視具體情況確定起算和結束日期。
二、同期記錄
a、索賠意向書提交后,就應從索賠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賠事件結束日止,要認真做好同期記錄,每天均應有記錄,又有現場監理工程人員的簽字;索賠事件造成現場損失時,還應做好現場照片、錄象資料的完整性,且粘貼打印說明后請監理工程師簽字。否則在理賠時難以成為有利證據。
b、同期記錄的內容有:事件發生時及過程中現場實際狀況、導致現場人員、設備的閑置清單;對工期的延誤;對工程的損害程度;導致費用增加的項目及所用的人員、機械、材料數量、有效票據等。
三、詳細情況報告
在索賠事件的進行過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長時間,或視具體情況由監理工程師而定),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索賠事件的階段性詳細情況報告,說明索賠事件目前的損失款額影響程度及費用索賠的依據。同時將詳細情況報告抄送、抄報相關單位。
四、最終索賠報告
當索賠事件所造成的影響結束后,施工單位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最終索賠詳細報告,并同時抄送、抄報相關單位。
最終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a、施工單位的正規性文件。
b、索賠申請表:填寫索賠項目、依據、證明文件、索賠金額和日期。 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賠項目一般包括工程變更引起費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關系影響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機械、人員停滯,相應工期及費用增加等。
索賠依據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術規范、施工圖紙、業主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工程承包協議、業主對施工單位施工進度計劃的批復、業主下達的變更圖紙、變更令及大型工程項目技術方案的修改等。
索賠證明文件包括業主下達的各項往來文件及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收集到的各項有利證據,施工單位往往在施工過程中只對存在的問題向上級主管單位進行口頭匯報或只填寫索賠意向書而不注重證據的收集,故業主使很多本來對施工單位有利的索賠項目不進行最終批復。
索賠金額及工期的計算一般參照承包單位與業主簽訂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單、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預算定額、定額編制辦法、機械臺班單價,地方下達的定額補充編制辦法及業主、總監下達的有關文件。
c、批復的索賠意向書。
d、編制說明:索賠事件的起因、經過和結束的詳細描述。
e、附件:與本項費用或工期索賠有關的各種往來文件,包括施工單位發出的與工期和費用索賠有關的證明材料及詳細計算資料。
索賠的一般程序3工程索賠的程序都有哪些
工程索賠的基本程序包含提出索賠要求、報送索賠資料和索賠報告、協商解決索賠問題、調解、訴訟。
1、提出索賠要求
當出現索賠事項時,索賠方應在索賠事項發生后的28天內以書面信件正式發出索賠通知書,聲明索賠權利。如果逾期再報,其索賠要求可能遭到拒絕。
2、報送索賠資料和索賠報告
在正式提出索賠要求以后,索賠方應抓緊時間準備索賠資料,編寫索賠報告,并在下一個28天以內正式提交索賠報告。
如果索賠事項的影響是持續存在的,事態還在發展,則每隔28天報送一次補充資料。最后在索賠事項結束后的28天以內報送最終索賠報告,提出具體的索賠款額或工期延長天數。
3、協商解決索賠問題
協商是指合同雙方在自愿、互讓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工程項目的合同文件,通過友好談判解決工程中產生的索賠問題,因此也被稱為協商談判。
4、調解
當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索賠問題時,可以按照施工合同專用條款的規定,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人可以是雙方都信耐的個人(工程技術專家、律師、估價師等)
也可以是一個專門的組織(工程咨詢或監理公司、工程管理公司、索賠爭端評審組、合同爭端評委會等等),調解人按照政策、法規及施工合同的規定,在劃分各方責任的基礎上提出解決方案。如果雙方同意調解方案并簽字,那么調解完成。
5、訴訟
在雙方和解不成,又沒有仲裁協議的情況下,一方的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但是由于司法解決在當事人不服的情況下,可以再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
這可能使索賠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陷入曠日持久的訴訟中,花費大量的訴訟費用和時間。因此當出現索賠問題時,應盡量避免通過訴訟解決。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