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房違約金規定
2022年延期交房違約金標準
逾期交房違約金怎么算,延期交房違約金標準
1、逾期交房違約金一般在1%-1‰之間約定;違約金按房價款的總額計算;消費者沒有損失不能成為開發商免責理由;
2、約定的逾期交房違約金都要依約支付,除非開發商存在免責事由,如地震、戰爭等這些由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并及時履行了告知義務,則可以不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如果對逾期交房的違約金如何計算沒有作出明確的約定,就應當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買受人所購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來確定;如果開發商逾期交房不存在免責事由,則開發商需承擔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責任,包括開發商支付逾期違約金和在一定條件下、達到一定期限時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等。通常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對開發商支付逾期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條件及購房者解除合同的條件都有約定,這時則應按合同約定。
3、商品房買賣中,面積誤差比絕對值3%(含3%)的規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房戶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房戶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房戶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商承擔,所有權歸買房戶;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房地產開發商返還買房戶,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商雙倍返還買房戶。
4、惡意欺詐,房產商將負懲罰性賠償責任。房地產開發企業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房戶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1倍的賠償責任: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5、三種類型房屋為商品房買賣行為。政府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房、公房改制出售的房改房、單位集資房、個人所有的私有房等三種因其不能自由買賣,其交易要受到國家政策的調整。
6、房屋質量太差可解除合同或者要求開發商要負責按期修復。如果購買的商品房因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房戶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同時,如果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修復責任;房地產開發企業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房戶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房戶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也應該支持)。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遲延交房違約金怎么計算
法律主觀:
非抗力因素以外的各種原因,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都要賠付 違約金 。逾期60日以內;開發商按日 每天賠付萬分之3的違約金。逾期60日以上; 業主有權解除 購房合同 ,開發商要在收到 解除合同 通知之日起60內退還已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的5%賠付違約金。業主也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開發商按日每天賠付萬分之5的違約金。 《 合同法 》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一般來說 合同違約金 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 少。 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后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后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 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規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后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 因此,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額、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于損失時,則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 在沒有約定 延期交房 賠償金 的情況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 商品房買賣合同 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如果消費者要求 退房 ,也可以按照已交房款乘以同期 銀行貸款利率 及延期交房時間來計算賠償。 延期交房 賠償標準 過高和過低都可以申請調整。開發商如果延期交房,但發現當初設置賠償標準過高,可以與 購房 者協商調低,參照同樣地段、同樣戶型面積、同樣樓層房屋的租賃價。購房者如果發現當初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賠償標準過低,也可以向開發商提出申請提高,標準參照同樣地段、同樣戶型面積、同樣樓層房屋的租賃價。協商不成的,都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所以說延期交房賠償標準沒有一個固定標準,沒有固定的標準,決定權就全在開發商和購買人的身上,那么違約金定下來了,對于開發商沒有按時交房,必須支付 延期交房違約 金的時候,那開發商又是怎么來支付的呢?多數開發商還算老實,按照約定的違約金是多少給多少,但是少數的開發商竟然用物業費來 抵押 ,這到底是行還是不行呢?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物業管理費在轉讓過程中必須是要購房者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后才能轉移的。所以,延期交房違約金和物業管理費其是兩個不同性質的費用,不能夠相互抵消,他們的合同主體都不同,一個是物業管理公司和開發商,一個是購買者和開發商,是兩個法律關系的了。 綜上所述,房產商逾期交付房產是違法行為,是會有損全體業主的利益的,因此在簽訂 購房協議 時,一定要觀察好每一個細節,包括房地產商允諾的交房日期,并且把收據或者其他有效證明保存好以防房產商侵害我們的利益。
法律客觀:
一、開發延遲交房的違約金怎么計算逾期交房違約金一般是按日計算的,開發商每逾期一日并產生一日的違約金,違約越久,違約金總數會越多。在訴訟時,開發商會援引《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以違約金過高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減少違約金數額。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二、開發商延期交房要分情況處理(一)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遲延、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的房屋交付逾期。這種情況下,業主完全可以選擇等待,并要求開發商按合同承擔延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這里提醒業主,如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彌補你的經濟損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場租金作為參照),你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處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如不幸發生上述情況,建議業主立即退房,如開發商負債已經超過其資產,業主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開發商破產,以最大限度的保護業主的利益。
交房延遲多久算違約金
1、延期交房的違約金從交房到期日次日開始計算,2個月內繳納,2個月外,購房者有權退房,要求更多的違約金。
2、開發商晚交房,買受人可以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關于違約金的數額,一般情況下,雙方有合同約定的,按照有約定按約定、沒約定按法定的原則,以合同上約定的比例執行;合同上沒有約定的,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為準。
3、不過,盡管逾期交房的違約金沒有一個統一標準,但合同上的違約金比例并不是固定不變的,可以以實際損失為標準進行適當調整。
一、延期交房違約金怎么算
1、按購房合同約定計算,一般就是事先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好延期交房違約金,一旦發現開發商延期交房,就可以主張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違約金。并且,如果認為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業主還可以要求增加違約金。
2、購房合同中未作約定的,可以參照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計算違約金并予以追償。
二、開發商延期交房怎么辦
1、和開發商協商
購房者確認了是由于開發商原因而導致的延期交房的話,首先可以和開發商進行協商解決,這是比較快捷也比較有效的解決方式。購房者可以自己或者委托律師和開發商當面交涉,說明自己所遭遇的情況,并提出協商和解的要求,比如經濟賠償等等,如果購房者和開發商能協商一致的話,就能省掉很多麻煩。
2、向消協投訴
在和開發商協商不能解決的時候。購房者就可以進行下一步動作了,比如說向房屋所在地的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維權,向消協提交詳細的文字材料或者證明材料,雖然消協的決定對雙方沒有強制性的約束力,但是會影響開發商的一些收費形象,給開發商造成壓力這種方式也會產生一定的效果。
3、向房管部門反映
還可以向房屋建設管理部門進行反映請求,對開發商進行處罰。這種方式也能產生一定的效果,但是房屋管理機構的權力是有限的,一般只有行政權沒有民事審判權,也就是說只能處罰開發商,而不能采取強制的手段要求開發商及時地對業主進行補償。
4、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解決,購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要注意的是訴訟耗時耗力,會給生活帶來很多麻煩,所以可以要求判令開發商支付延期交房的違約金,或者根據法律規定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但是在訴訟的時候是講求證據的,所以業主一定要注意收集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證據,比如說采取錄像或者文字記錄的形式來保留證據。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只要延期交房就算違約。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
三、延期交房損失賠償如何計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一)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二)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給購房者造成租房費用增加的,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向開發商主張賠償實際損失。
綜上所述,常見的情況是,需要等房子做好了后再交房,往往開發商會跟購房者約定好交房時間,并且簽訂交房合同,因開發商延期交樓而引起的法律糾紛不在少數,然而購房者往往處于劣勢一方,華律小編認為在向開發商主張交房未果時,也要依法維護自身權益,讓自身損失盡量降到最低。
開發商因為自身原因延期交房的,自超過合同約定之日起就應當計算違約金;延期時間超過三個月 ,購房者有權要求解除購房合同,并賠償相關的損失。建議歐女士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繼續履約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
第三十一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時設置樣板房的,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房子延期交房違約金怎么賠償
法律主觀:
延期交房不賠違約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當事人約定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仲裁法》第二條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第五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法律客觀:
一、房屋延期交房違約金怎么賠遲延交房的違約金的計算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稱《解釋》)第16條也明確了商品房買賣中違約金的補償性質: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如果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過低,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依據合同法的規定是可以向法院請求增加賠付額。(一)開發商延期交房,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然沒有履行的,但是給出延期交房的理由,這種情況下購房人沒必要解除購房合同。雖然不是因為不可抗力或合同約定的免責理由,但屬于購房者能夠承受的范圍,例如開發商資金出現問題導致停工了一段時間現已恢復等,購房者可以選擇等待并且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金賠償。(二)開發商延期交付,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然沒有履行的,也不給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脫逃避的,買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自己的損失。(三)延期交付,經催告后開發商在合理期限內交付的,購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請求開發商按延期天數承擔違約金賠償。總之,購房者遭遇延期交房時對于開發商延期交房的理由不可能知道的很清楚,或者知道的并不是真實的理由,所以除了可以選擇上面的解決方式,還需要注意一些其他事項,例如:簽訂購房合同時要注意合同中關于交房日期的規定,延期交房的處理等,如果沒有約定,要簽訂協議。盡量在購房合同中體現出這個問題,以便發生問題的時候有據可查。二、交房時要注意哪些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根據我國《建筑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交房應具備如下要素:(一)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三)住宅小區等群體房地產開發項目實行分期開發的,可以分期驗收。(四)一個工程的土建、消防、電梯、燃氣、人防、規劃、環保等部分必須通過驗收合格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綜合驗收合格”,是商品房買賣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條件。(五)如果雙方約定的交付條件低于綜合驗收標準,則以綜合驗收為交付條件標準;如果雙方約定的交付條件高于綜合驗收標準,則以雙方的約定為交付條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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