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婚后怎么樣一個人可以貨款買房
這個事是不可以的,因為結婚后買房無論是用你自己掙的錢還是老公掙的錢你用來買房,都是兩人的共同財產,這個是分不了的,不要有這自私的想法,
二、婚后可以以個人的名義貸款買房嗎
婚后可以通過個人的名義買房,但如果要證明該套房子是自己的個人房產的話,前提條件是買房的這筆資金是個人財產。
所以,買房的時候就要保留相關的證據,能證明買房是用個人財產而不是用夫妻共同財產的,這樣的話,在離婚的時候該套房產才會被界定為個人房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擴展資料:
(一)夫妻一方所有不動產的情況
男女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以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了不動產,而且這個不動產的產權只登記在了出資人子女名下,那么該不動產就被視為該方父母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因此這種情況下該不動產是出資人子女的個人財產。
(二)夫妻雙方共有不動產的情況
1、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的情況
男女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以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了不動產,而且該不動產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或者出資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則認為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房屋歸夫妻共同共有。
2、婚后雙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的情況
男女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以后,如果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了不動產,而且該不動產只登記在了一方子女名下,這種情況下該不動產并不當然的認為是該方子女的個人財產,首先要看當事人是否有約定,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認為該不動產是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3、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不動產的情況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房產,并已辦理房屋產權登記,不論房屋產權登記在誰的名字,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依法平均分割。而且房產證上可以寫夫妻二人的名字,根據2011年國稅局的最新規定,不會對夫妻房產證加名征稅。
(三)婚后買房產權歸于其他人所有的情況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了以一方父母或他人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因為房改房一般都與一定的職工身份相關,也就是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能取得房改房的產權,而身份資格又是不能轉移或變更的。
所以此時房屋登記在一方父母或他人名下,屬于一方父母或他人所有,夫妻雙方當時的出資只能作為債權處理,也就是當夫妻任何一方提出要求時擁有產權的父母或者他人應當歸還出資方對該房改房的購買出資。
婚后如何單獨貸款買房已婚想瞞著配偶買房
結婚后,可以以個人名義買房,該房產是屬于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后如何單獨貸款買房?
一、婚后如何單獨貸款買房
1、進行書面約定
結婚后,以個人名義買房,房產證上也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但如果夫妻雙方之間沒有特別約定的話,那么該房產仍然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所以如果想要該房產屬于個人財產,夫妻雙方可以進行書面約定,可以簽個協議或者確認書,認為該房產是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若沒有約定的話,婚后買房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都一樣,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父母出資買房
如果是父母出資買房,那么該房屋的所有權就歸父母所有。父母出資買房后,并以贈予你個人的名義轉給你,那么該房產應認定為你的個人財產。不過,若是這樣的話,買房子的錢就不能由你出,若是你也有出資買房的話,那么該房產還是會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
二、已婚想瞞著配偶買房
1、買房都是需要去房管局辦理相關手續的,如果是結婚后買房,那么夫妻雙方都必須親自到到場。若夫妻一方確實有事無法到場的,另一方也需持有該人授權書才行。
2、若結婚后買房,是以個人名義買房,房產證上寫的是一方的名字,并且標明單獨所有,那么在賣房子的時候不用夫妻雙方都到場,只要不動產登記上的一方到場就可以了。但賣出所得還是屬于夫妻雙方共同共有,除非在買房的時候雙方有相關約定,或者有去公證處公證為一方所得。
總結:
以上就是關于婚后如何單獨貸款買房,已婚想瞞著配偶買房的全部內容,相信大家對本文都有了了解,希望能幫到大家。
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買房,一個人貸款可以嗎
可以,一個為主貸人,另一個為共同貸款人。目前,最常見的就是貸款買房,但是不管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都對貸款額度有一定的限制,對還貸也有要求,需要貸款人的收入是每個月還款額度的兩倍。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準備好共同貸款買房所需的材料:
a、身份證(2代需正反兩面);
b、戶口本(前頁、索引頁、個人單頁);
c、收入證明(由銀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邊蓋單位章);
d、購房合同;
e、結婚證;
f、首付款收據。
其中,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首付款收據,需要復印件一般是一式三份。
2、辦理手續時,需雙方共同到場
若合同為夫妻雙方共同簽訂,則簽約時雙方需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托手續。
3、申請房貸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擴展資料:
兩夫妻在婚后購買的房子,除特殊規定外,一般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房產證上只有登記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字,但是,這并不影響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夫妻雙方無論一方是否是“主貸人”,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后的一方,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
所以,買房貸款產生的債務也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夫妻共同償還,因此當然需要雙方一同簽字確認。總的來說,在婚后貸款買房的話,不管買受人是夫妻一方還是夫妻雙方,都要在貸款合同上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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