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戶可以在墻上開個窗戶嗎
涉及外墻開窗的基本物業都不允許。
但每個樓盤管理嚴格要求不同,先下手開完窗再逼物業接受的案例也有,但施工的可行性要先考慮,開窗需要打鑿,在戶內往外打,磚墻碎石會往樓下掉,樓下是否有施工條件要考慮清楚。
要在墻體開窗,首先要確定是否是承重墻。如果是承重墻,必須有加固措施,并且加固方案要經過建筑方、設計方認可才能施工,如果是非承重墻,只需在縱向開口前先嵌入一個水泥或鋼質的過梁就行。
窗戶,在建筑學上是指墻或屋頂上建造的洞口,用以使光線或空氣進入室內。早在中國隋代,洛陽皇宮紫微城內的觀文殿就出現了可以自動開合的窗戶。
事實上窗和戶的本意分別指窗和門,在現代漢語中窗戶則單指窗。“窗”本作“囪”(“囪”為俗字),即在墻上留個洞,框內的是窗欞,可以透光,也可以出煙,后加“穴”字頭構成形聲字。
窗框負責支撐窗體的主結構,可以是木材、金屬、陶瓷或塑料材料,透明部分依附在窗框上,可以是紙、布、絲綢或玻璃材料。
商品房外墻亂開窗戶,開門洞相關法律
商品房外墻亂開窗戶,開門洞相關法律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對此有明確的規定。詳情可以查看以下條款:
第五條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下列行為:
(一)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二)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
(三)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
(四)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五)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建筑主體,是指建筑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蓋、樓蓋、梁、柱、支撐、墻體、連接接點和基礎等。
本辦法所稱承重結構,是指直接將本身自重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地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連接接點,包括承重墻體、立桿、柱、框架柱、支墩、樓板、梁、屋架、懸索等。
第六條 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準,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二)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設施;
(四)拆改燃氣管道和設施。
本條所列第(一)項、第(二)項行為,應當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第(三)項行為,應當經供暖管理單位批準;第(四)項行為應當經燃氣管理單位批準。
第九條 裝修人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的,或者裝修活動涉及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內容的,必須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裝飾裝修企業承擔。
第三十九條 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的,或者擅自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城市規劃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條 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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