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賠償協議書范文一
立協議雙方:
甲方:晉江市土地儲備中心
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電話;聯系地址:。
委托代理人:電話;聯系地址:。
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因泉州大橋南片區改造及立交橋建設工程建設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依照《泉州大橋南片區改造及立交橋建設工程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補償方案》),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房屋搬遷補償(含土地補償)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已搬遷房屋、附屬物情況
根據乙方提供的產權書證材料,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補償方案》所確定的標準,經甲、乙雙方核對,對乙方房屋、附屬物情況確認如下:
(一)房屋坐落:。
(二)房屋產權屬所有(共有)。
(三)房屋用途:【住宅】【店面】【工業用房】。
(四)房屋的總樓層數層(房屋所在的樓層數為第層)
(五)房屋的附屬物情況:(詳見附件一)。
(六)己搬遷房屋【有】【無】設置抵押權。已搬遷房屋已被抵押給。現房屋所有權人與抵押權人按以下方式處理該房屋抵押權:
(七)其他:第二條房屋搬遷補償安置方式:乙方自愿選擇以下第種補償安置方式。1、貨幣補償。
2、產權調換。3、貨幣補償、產權調換相結合。
乙方可選擇產權調換,也可選擇貨幣補償,或者兩種方式相結合。乙方選擇的補償方式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乙方選擇產權調換的部分,由甲方提供安置房;雙萬就擬調換房屋的戶型、套數、面積等相關事宜簽訂《產權調換意向書》。
根據雙方簽字確認的【《泉州大橋南片區改造及立交橋建設工程(征地)拆遷區域內住宅情況及補償認定表》】、【《泉州大橋南片區改造及立交橋建設工程(征地)拆遷區域內店面情況及補償認定表》】、【《泉州大橋南片區改造及立交橋建設工程(征地)拆遷區域內工業用房情況及補償認定表》】(附件二)所認定的補償安置面積,其中乙方自愿選擇平方米的住宅作產權調換,平方米的店面作產權調換,平方米的工業用房作產權調換(異地安置)。
第三條協議雙方協商同意選擇下列第種方式確定己搬遷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
第一種:經當事人充分協商,雙萬自愿按《補償方案》及其附表所列的標準,確定已搬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具體如下:
(一)住宅。根據雙方簽字確認的《泉州大橋南片區改造及立交橋建設工程(征地)拆遷區域內住宅情況及補償認定表》(附件二)
l、合法建筑面積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元。
2、違法、違章部分,其中:
(1)手續不完整部分建筑面積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元;
(2)無手續部分建筑面積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元。
3、經有權機關批準的住宅用地,尚未基建的,土地面積畝(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元。
以上1、2、3三項合計補償金額元。
(二)店面。根據雙方簽字確認的《泉州大橋南片區改造及立交橋建設工程(征地)拆遷區域內店面情況及補償認定表》(附件二)
1、合法建筑面積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元;
2、違章建筑面積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元;
以上1、2兩項合計補償金額元。
(三)工業用房。根據雙方簽字確認的《泉州大橋南片區改造及立交橋建設工程(征地)拆遷區域內工業用房情況及補償認定表》(附件二):
1、經批準合法使用的土地面積(平方米),扣除未繳納土地規費元后,補償金額小計元。
2、未經批準的土地面積畝(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元。
3、合法建筑面積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元。
4、使用未經批準土地違法基建房屋的建筑面積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元。
5、土地已批但未經規劃建設部門批準違章基建房屋的建筑面積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元。
6、超層高部分的建筑面積平方米,補償金額小計元。以上1—6項合計工業用房的搬遷補償金額元。
第二種:協議雙方以(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房屋市場價格和安置房市場價格同時進行評估所出具的號《房地產估價報吉》為依據,協商確定房屋的補償金額,房屋的補償金額(含房屋的裝潢補償、土地使用權補償)具體如下:
(一)住宅補償金額元(其中合法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店面補償金額元(其中合法建筑面積平方米);
(三)工業用房補償金額元(其中合法建筑面積平方米)
特別說明:
1、以上補償金額已含裝潢補償金額。
2、【住宅】【店面】的補償金額已含土地使用補償金。
第四條房屋附屬物項目的補償金額
房屋附屬物項目實行貨幣補償,不作產權調換,依據雙方簽字確認的《房屋附屬物登記表》,乙方房屋附屬物的補償金額小計元(詳見附件一)。
第五條被征收土地的補償金額按以下標準確定
1、未經批準建設用地畝(不分征收土地的原地類),按4.63萬元/畝給予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小計元。
2、征收非建設用地畝(不分征收土地的地類),按4.63萬元/畝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小計元。
3、果樹補償金額元,其中:
樹種,株,補償單價元/株,小計元
樹種,株,補償單價元/株,小計元
樹種,株,補償單價元/株,小計元
樹種,株,補償單價元/株,小計元
樹種,株,補償單價元/株,小計元(
年月日
拆遷賠償協議書范文二
拆遷人:寧波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2) (以下簡稱甲方)
被拆遷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甬高新[2009]第94號文件,乙方所有住宅已列入老廟社區舊城改造項目拆遷范圍,根據《寧波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條例》、《寧波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條例實施細則》及高新區《新明街道老廟社區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條例》、《細則》、《方案》)的規定,現就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安置等事宜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被拆房屋座落于老廟社區 ,貨幣補償安置確權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被拆住宅貨幣補償單價按每平方米5981元結算,一次性過渡補貼費 元。乙方合計拆遷補償資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三條:乙方保證在 年 月 日前搬遷并騰空房屋,移交給甲方。乙方舊
房及附屬物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損壞房屋,違者照價在房屋補償金額中扣除。乙方交清應交款項并搬遷,經拆遷單位驗收后10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拆遷補償資金。
第四條:甲方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支付拆遷補償資金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房屋拆遷補
償金額每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將舊房交付給甲方,從逾期之日起按房屋拆遷補償金額每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甲、乙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的,按市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條: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拆遷主管部門各持一份。
拆遷人:(蓋章) 被拆遷人:(蓋章)
經辦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拆遷賠償協議書范文三
拆遷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
注冊地: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
被拆遷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姓名(單位名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
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姓名(單位名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海南省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的法規、規章等規定,甲方_________拆遷項目已經海南省建設廳和海南省發展與改革廳批準(瓊建住房函[20_________]_________號文附件第_________項),已列入海南省20_________年度拆遷計劃,并取得《海南省城鎮房屋拆遷許可證》(_________拆許字第_________號),對乙方的房屋進行拆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_________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拆遷補償安置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被拆除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所在地點,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有產權證的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_,房屋產權證號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房屋的產權性質_________,房屋的結構_________,房屋的總樓層數 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樓層數_________。
(二)房屋內部設施及裝潢情況:_________
(三)房屋的附屬物及構筑物情況:_________
(四)機械設備情況:_________
(五)其他情況: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或丙方基本情況
(一)被拆除房屋為住宅:
1.乙方有正式戶口_________人(其中常住人口_________人),分別是:
序號 姓名 性別 年齡 與戶主關系 身份證號碼 01 02 03 04 05 06 07
2.丙方有正式戶口_________人,分別:
序號 姓名 性別 年齡 與戶主關系 身份證號碼 01 02 03 04 05 06 07
(二)被拆除房屋是非住宅:
1.乙方情況:_________
2.丙方情況: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拆遷補償選擇第_________種方式:
1.貨幣補償;
2.房屋產權調換;
3.貨幣補償與房屋產權調換相結合。
第四條 貨幣補償
(一)貨幣補償金額的確定選擇第_________種方式:
1.根據當事人共同推薦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的估價結果確定;
2.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作價方式。
(二)被拆遷房屋補償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1.房屋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計價,小計_________元。
2.土地使用權貨幣補償金額。被拆遷房屋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按占地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計價,小計_________元(若房屋貨幣補償金額含土地使用權貨幣補償,此項可不另行計算)。
3.房屋裝潢作價方式:_________,補償金額_________元(若房屋貨幣補償金額含房屋裝潢補償,此項可不另行計算)。
4.房屋內的電話、有線電視、煤氣、互聯網等配套設施、設備的遷移費或者初裝費,補償金額_________元。
5.附屬物及構筑物補償金額_________元。
(三)補償款由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給乙方,支付方式:_________。
(四)實行貨幣補償的,甲方對丙方不再承擔安置責任,由乙方對丙方進行安置。
第五條 房屋產權調換補償
(一)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_,用途為_________,房屋號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現房】【期房】【土地】。產權調換房屋的樓層、房號、土地的確定方法:_________。
(二)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應符合以下標準: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安置房屋,應當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
2.房屋內應當有以下設施: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3.房屋裝飾與設施標準詳見附件4。
4.新建房屋竣工后質量應經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部門登記備案。
5.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
(三)被拆遷的房屋及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的價格均按本協議第四條第(一)、(二)、(三)款統一方式進行確定,并結清產權調換差價。
(四)按被拆遷房屋與產權調換的安置房屋的價格結算產權調換差價。差價金額_________。
(五)差價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方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 房屋產權調換的過渡安置
(一)過渡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確定。
1.【乙方】【丙方】選擇自行過渡安置;
2.由甲方提供周轉房過渡安置。
(二)【乙方】【丙方】過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乙方】【丙方】選擇自行過渡安置的,甲方應當按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向【乙方】【丙方】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乙方】【丙方】選擇由甲方提供周轉房過渡安置的,其周轉房的地址為_________,戶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四)甲方保證【乙方】【丙方】在過渡期限內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進行安置。【乙方】【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臨時過渡周轉房的,應當在得到安置房后_________日內騰出周轉房。
(五)【乙方】【丙方】在臨時過渡期內,收到甲方安置通知(通知方式為_________)之日起3個月內,應到甲方辦理安置手續;甲方應從發出安置通知后再支付【乙方】【丙方】三個月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不到甲方辦理安置手續的,不再享受各種補助費或補償費。
第七條 房屋拆遷補助費
(一)甲方按規定標準,支付【乙方】【丙方】搬遷補助費_________元,臨時安置補助費_________元,提前搬家獎勵費_________元;其他補助費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二)拆遷非住宅房屋,甲方按規定標準,支付【乙方】【丙方】設備搬遷和安裝補助費_________元,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_________元,提前搬家獎勵_________元;其他補助費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三)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拆遷補助費支付給【乙方】【丙方】,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八條 【乙方】【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應將被拆遷房屋騰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條 【乙方】【丙方】的違章建筑及其附屬設施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將依法實施拆除。
第十條 逾期安置的違約責任。
甲方應在本協議第六條第(二)項約定的臨時過渡期期滿前,保證【乙方】【丙方】按期回遷,逾期不能回遷的,甲方應在臨時過渡期滿___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丙方】,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應按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的2倍向【乙方】【丙方】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2.逾期_________個月內,甲方應按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的_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甲方應按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的_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
3.逾期18個月的,【乙方】【乙方在征得丙方同意的情況下】有權要求重新選擇貨幣補償或另行選擇安置房。
4._________。
5.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特殊情況下安置逾期的處理
如果出現下列情況,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屋建設延期的;
(二)因拆遷戶搬遷遲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設延期;
(三)_________。
出現上述情況,甲方應當在情況發生的_________天內通知乙方。
因以上情況造成或安置延期時,逾期安置時期的臨時過渡費按以下方法處理:_________。
第十二條 甲方關于安置房標準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標準應符合第五條第(一)項及附件4標準的約定。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定標準進行整改,并賠償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安置房屋面積確認及面積差處置方式:
本款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置。
本協議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登記中面積記載不明確的,應由原產權登記部門重新確認。
安置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本協議約定面積發生差異,甲、乙雙方同意按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置:
1.雙方自行約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置: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按第五條規定原則據實結算差價;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當產權登記面積大于本協議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按第五條規定原則據實結算差價;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不找差價,由甲方承擔,產權歸屬乙方。
(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當產權登記面積小于本協議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按第五條規定原則據實結算差價;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由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價款的雙倍返還乙方。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協議約定面積)/協議約定面積×100%
(三)安置土地面積誤差參照本條第(二)項處理。
第十三條 甲方逾期支付拆遷補償資金(貨幣補償、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設備搬遷安裝補助及損失費、停產停業補償費)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一)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實行累加制)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內,自本協議約定的應付款期之第2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千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__日后,自本協議約定的應付款之第2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千分之_____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前款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本協議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二)_________。
第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五條 乙方安置屬于臨時過渡的,應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______日內遷入安置住房內。逾期不搬遷的,不再享受各種補助費,并每逾期1天罰款_________元。
第十六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1)。
房屋拆遷協議 的主要內容: 1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基本情況 2 被拆遷房屋 的基本情況 3被拆遷房屋的價值評估 4補償的方式,貨幣補償的金額及給付時間,產權調換的方式下的回遷 5補助費用 6拆遷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 7搬遷期限和過渡期限 8違約責任 9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其中需要大家注意: (一)法定條款部分《拆遷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該條從補償、安置、搬遷三個方面規定了當事人訂立拆遷合同的必備條款。 1. 房屋拆遷補償 房屋拆遷補償,是指房屋拆遷中的拆遷人依照房屋拆遷協議的約定,對被拆遷人所受損失給予的經濟補償。《拆遷條例》第四條第三款規定:“本條例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第二十二條規定:“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拆除違章建筑 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1)關于拆遷補償的標的物在拆遷范圍內具有 房屋所有權 的房屋。同時,該房屋的附屬物也應當作為拆遷補償標的物。所謂附屬物,一般指與房屋主體建筑有關的附屬建筑物或構筑物,但不是獨立的建筑。一般情況下,該附屬物應當具有合法性,其來源和安裝制作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未到期限的臨時建筑。臨時建筑是指必須限期拆除、結構簡易、臨時性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且臨時建筑都有規定的使用期限。也就是說,臨時建筑是經過政府相關部門批準存在并規定使用期限的合法建筑,當事人可在批準的期限內使用,享有利益。拆除未到期的臨時建筑,會給臨時建筑所有人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因此,“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違章建筑不予補償,但能夠補辦手續的,則可按合法建筑給予補償。違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影響城市規劃的建筑。主要包括: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擅自將臨時建筑建設成為永久性的建筑。對于違章建筑的處理,《城市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的規定進行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城市規劃,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 責令限期改正 ,并處罰款。”因此,違章建筑的處理有二:一是必須拆除。按照《城市規劃法》必須拆除,屬于本身就應當拆除,在拆遷中更應當拆除,沒有理由從原本沒有利益的行為中獲益。二是允許其經過改正取得合法建筑的地位。如果取得合法建筑的地位,自然能在其上成立所有權,該建筑的擁有人就可以所有人的身份獲得補償。 (2)關于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拆遷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 房屋產權調換 。”“除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外,被拆遷人可以選擇 拆遷補償方式 。”貨幣補償,是指在拆遷補償中,經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協商,被拆遷人放棄產權,由拆遷人按市場評估價為標準,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進行貨幣形式的補償。該補償實質上就是拆遷人按照市場評估價買受房屋所有權人的房屋,屬于房屋買賣的一種,只不過該買賣是受到強制的,價款也受到市場評估價的制約,拆遷人不能脫離市場評估價來主張房屋的補償價格,故在稱謂上多使用“補償”而少用“買賣”。
法律客觀:《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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