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如何處理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收到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后,部門負責人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搶救。關于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怎樣處理的問題,我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一、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如何處理 1、生產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收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相關人員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搶救,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五條 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負責人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搶救。參與事故搶救的部門和單位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加強協同聯動,采取有效的應急救援措施,并根據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次生災害的發生,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事故搶救過程中應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減少對環境造成的危害。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支持、配合事故搶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二、發生安全事故后如何報告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2、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依照下列規定上報事故情況,并通知公安機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人民檢察院: (1)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級上報至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2)較大事故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3)一般事故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生產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收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相關人員要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立即趕到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搶救,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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