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怎么過戶給別人
在進行安置房過戶的時候,一般需要給該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然后才可以進行過戶,辦理房產證的條件是房產住滿5年。辦理房產證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進行過戶。
安置房過戶的手續不復雜,只要雙方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戶口本、結婚證、稅費繳納憑證、合同還有房產證,就可以去過戶了。需要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一定都要到場簽字,如一方不去的話需要去公證處作委托。
買安置房有哪些注意事項
1、政策規定
安置房的由來一般是因為政府進行城市建設,或者其他公共設施建設的時候,對原地區的被拆遷住戶進行重新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2、房屋價格
大家要注意關于安置房的價格問題,通常情況下安置房都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但未交付房屋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由于中間相隔時間長、可能發生重大變化,特別是如果價格不斷上漲,到交房時的價格可能有所差異,拆遷戶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此拒絕交房,要求漲價,最終導致雙方矛盾。
3、產權共有人
有的安置房可能不僅僅屬于一個人,他還可能存在房屋共有人,所以在買安置房的時候,一定要查清楚房屋的產權持有者問題,一面后續發生矛盾。產權共有人也是房屋交易中風險的制造者,他們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而拆遷房買賣合同在訂立時就來源明確、權屬清楚,如果拆遷戶主張合同無效,那么這種行為是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會給安置房買賣帶來風險。
4、房產證
大家一定要意識到房產證對于房屋的重要性,有的安置房它的土地歸國家所有是可以辦產權證的,而集資修建的安置房土地則無法辦理產權證的。有產證的安置房買賣才是合法的,如果沒有產權證就是小產權房,購房者也就沒有產證,是不可能的,一旦房主反悔,購房者權益是得不到保護的。
安置房可以買賣過戶嗎
安置房可以買賣過戶嗎
拆遷安置房是可以進行買賣過戶的,但是前提條件是需要先辦理房產證才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一般情況下,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的條件是房產住滿5年,之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進行過戶。
需要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一定都要到場簽字,如一方不去的話需要去公證處作委托。
安置房過戶流程如下:
1、已經有產權的安置房:
交易流程與市面上普通房源無異。
2、未取得產權的安置房:
安置房從摸文到獲得產權,存在一定風險。買賣過戶流程為:房屋拆遷→安置房建設→房東摸文→買家看房→買賣雙方簽訂交易合同→買家付款→賣家獲得安置房產權→買賣方產權過戶→交易完成
(1)摸文,指的是拆遷戶通過類似抓鬮的獲得安置房的樓層、門牌等確切位置信息。此時拆遷戶們若準備出手房源的,可以將這些信息掛到市場上。
(2)因為買賣的是無產權證的安置房,雙方無法去房管局簽訂網簽合同和監管協議。所以只能在私下簽訂定金協議和房屋買賣契約。
以上就是關于安置房貸款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幫助!
安置房買賣如何過戶
1、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在合同里面都寫明你們雙方的約定。一般都是簽了買賣合同首付給他3成。
2、買賣雙方準備相關資料,其中包涵了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戶口本、結婚證、稅費繳納憑證、合同還有房產證。
3、買賣雙方攜帶相關材料去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過戶的手續不復雜。過戶好后20個工作日拿到新的產證,其他再交接一下水電費就可以了。
安置房交易注意事項
1、注意價格
大多數拆遷安置房都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由于從訂立安置協議到房屋交付,中間間隔時間長、變化大,特別是如果價格不斷上漲,到交房時的價格可能有所差異,拆遷戶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此拒絕交房,要求漲價,最終導致雙方的矛盾加劇,引起訴訟。
2、注意房產證
安置房的土地性質如果是國有,就能辦到房產證,如果是集資的土地,那就不能辦不到房產證。有房產證的安置房買賣才是合法的,如果沒有房產證就是小產權房,購房者也就沒有房產證,一旦房主反悔,購房者權益是得不到保護的。
3、注意產權共有人
不排除有些拆遷安置房還存在房屋共有人,而共有人也是房屋交易中風險的制造者,他們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而拆遷房買賣合同在訂立時就來源明確、權屬清楚,如果拆遷戶主張合同無效,那么這種行為是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會給安置房買賣帶來風險。
4、注意辦理公證手續
在購房安置房的時候,購房者為了避免日收出現糾紛,應該盡量進行房屋公證。
尤其是對于尚未建設的安置房風險就更大,買賣雙方雖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無法確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環境等,辦理過戶等手續時間也會更長。因此在購買此類房產時,簽訂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買賣合同、進行公證就顯得至關重要。
安置房怎么過戶給別人
法律主觀:
首先需要給該安置房辦理房屋產權證書,辦理條件是住滿五年。辦理好房產證后即可按一般的過戶手續辦理過戶。辦理過戶需要雙方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戶口本、結婚證、稅費繳納憑證、合同還有房產證。
法律客觀:
《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五)權屬有爭議的;(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相關推薦:
房子過戶費(房子過戶費怎么算)
有限產權房屋的形式(有限產權房是什么)
房地產項目轉讓的條件(新房轉讓要符合什么條件)
補辦房產證需要哪些手續(補辦房產證需要哪些材料 流程是什么)
過戶需要什么手續(過戶需要什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