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荒地國家征用補償標準是怎樣
荒地征用補償標準是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的。各個地區因經濟發展差異不同,也會有數額上的差別。更多關于最新荒地國家征用補償標準是怎樣的相關知識,接下來小編就為您來解答這個疑惑。
一、最新荒地國家征用補償標準是怎樣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征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征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征收行為都屬于違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二、土地征收補償計算公式
1、土地補償費=被征地畝數年產值補償倍數
2、安置補助費=需要安置的人數年產值補償倍數
三、拆遷按建筑重置成本補償
征地批后實施時,市縣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確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及時足額支付補償安置費用;應支付給被征地農民的,要直接支付給農民個人,防止和及時糾正截留、挪用征地補償安置費的問題。
住房拆遷要進行合理補償安置。在城市遠郊和農村地區,主要采取遷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遷補償既要考慮被拆遷的房屋,還要考慮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遷按建筑重置成本補償,宅基地征收按當地規定的征地標準補償。
在城鄉結合部和城中村,原則上不再單獨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貨幣或實物補償的方式,由被拆遷農戶自行選購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遷農戶所得的拆遷補償以及政府補貼等補償總和,應能保障其選購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土地拆遷補償費用還需要結合被拆遷房屋的面積等多種因素來確定,以上內容就是小編為你整理的關于最新荒地國家征用補償標準是怎樣的相關知識,希望在工作和學習中能夠幫助到您。
開墾荒山荒地補償政策
開荒地補償政策標準是:
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征收土地所造成的損失來進行確定。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解決政府違法征地:
1、直接起訴至國土資源部
農民可通過舉報的方式,直接舉報給國土資源部、中紀委監察部等有關部門,來阻止地方政府的違法征地拆遷。然后,注意收集有效的違法占地的證據,國土資源部在法定的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對違法占地進行依法處理,那農民可以依據《行政訴訟法》直接起訴國土資源部,狀告國土資源部不作為。將地方政府違法占地的決定推翻,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是一個比較好方法。
2、依法維護農民的土地合法使用權
農民不告,就誓死_衛自己的合法土地使用權。依法阻止非法的施工,要求施工單位、政府應當出示合法的施工手續。沒有就是違法占地、違法施工,目前占地幾乎都是沒有合法手續的。沒有合法的手續,農民、任何公民都享有權利制止違法行為。
農田征地補償標準按照以下標準給予補償: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八至十倍計算;
2、征用精養魚池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至十二倍計算,征用其他養殖水面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八倍計算;
3、征用果園或者其他經濟林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八至十二倍計算; 4、征用其他農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計算;
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至五倍計算;
注意事項:
土地并不是想開墾就能開墾的,只有經過相關部門批準后,個人或單位才可以進行開墾,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權。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從事農業生產的,經政府批準后可以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所以說在一定情況下收回土地是應當予以補償的。但是屬于故意毀壞的森林、耕地,違法侵占的江、河、灘地不僅無償收回還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賠償其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條 土地所有權人應當依據規劃條件、產業準入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等,編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等方案,并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由本集體經濟組織形成書面意見,在出讓、出租前不少于十個工作日報市、縣人民政府。市、縣人民政府認為該方案不符合規劃條件或者產業準入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等的,應當在收到方案后五個工作日內提出修改意見。土地所有權人應當按照市、縣人民政府的意見進行修改。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等方案應當載明宗地的土地界址、面積、用途、規劃條件、產業準入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求、使用期限、交易方式、入市價格、集體收益分配安排等內容。
第四十一條 土地所有權人應當依據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等方案,以招標、拍賣、掛牌或者協議等方式確定土地使用者,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載明土地界址、面積、用途、規劃條件、使用期限、交易價款支付、交地時間和開工竣工期限、產業準入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約定提前收回的條件、補償方式、土地使用權屆滿續期和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處理方式,以及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等,并報市、縣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未依法將規劃條件、產業準入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納入合同的,合同無效;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合同示范文本由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制定。
荒地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一、荒地 征地補償標準 是多少? 荒地征地補償標準主要是: 1、各項 征地補償費 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 征地補償 安置方案規定。 2、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2] 。 補償管理 各項補償費用由被 征地 單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征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著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集體所有的補償費用的使用收益分配辦法: 1、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戶存放。 2、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3、分配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政府備案。 補償糾紛 1、補償標準爭議 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2、補償費用分配糾紛 其性質為 民事糾紛 ,當事人為村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和村民,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 訴訟 解決。 3、征地信息公開糾紛 屬于行政爭議,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在我們國家并不是所有的土地都是可以利用到的,就目前看來還有很多的荒地雖然有所歸屬卻沒有被利用到的,而當國家要用到這些土地之后也是要向其使用者進行補償的,但是因為荒地本身沒有太大的價值,所以對于補償標準也會稍低于其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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