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稅費有:個人所得稅、契稅、營業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
1、個人所得稅
支付方:賣方。
征收標準:個人所得稅=房屋總價×1%或差額×20%。
免征情況:房產證(契稅完稅發票)日期過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
2、契稅
支付方:買方。
征收標準:
①普通住宅、家庭的唯一住房,戶型面積≤90平方米,契稅為房款的1%;90平方米<戶型面積≤144平方米,契稅稅率為房款的1.5%;戶型面積>144平方米,契稅為房款的3%。
②非普通住房、非家庭唯一住房、商業投資性房產(商鋪、辦公寫字樓、商務公寓等),契稅為總房價的3%。
免征情況:無。
3、營業稅
支付方:賣方。
征收標準:
①房產證未滿2年,營業稅為房款的5.6%。
②房產證滿2年,面積大于144,要繳納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5.6%;面積≤144免交。
免征情況:房產證滿2年、面積≤144。
4、印花稅
支付方:買賣雙方。
計算方法:印花稅=計稅價格×0.05%。
征收標準:0.05%。
免征情況: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印花稅。
5、土地增值稅
計算方法:應納土地增值稅額=計稅價格×核定征收率。
征收標準:商鋪、寫字樓、酒店為10%,其他非住宅類房產為5%。(城市不同標準有差異)
免征情況: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房屋買賣稅費算法:
1、契稅:住宅類房屋標準按房屋總價的3%、1.5%或1%繳納。
2、增值稅:個人購房滿2年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稅。
3、個人所得稅:一般由賣方承擔。
4、土地增值稅。
5、印花稅:總房價的萬分之五。
6、交易手續費:平方米數*3。
7、交易工本費:各地不同,以當地公布為準。
房屋買賣一般流程
1、受理登記或申請。本市居民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或中國護照)、外省市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證和暫住證或北京市居住工作證或中國護照;房屋買賣合同(原件)(已購公房還需提供原公房購房合同);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等有關文件和證明在交易所進行登記。
2、權屬審核。交易所在雙方登記之后,將依據有關的法規對房地產買賣行為進行審核,并向主管部門報批,待批準后再通知買賣雙方來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
3、買賣雙方在接到通知后,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同時到交易所,在交納了買賣過戶手續、契約、印花稅等稅費后就可以辦妥過戶手續。
作為證明,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屋賣契》,并把有關文件轉給房屋所在地的區、縣級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在辦理過戶手續的過程中,買賣雙方必須親自到場,而要代辦的話,代為辦理的人要出具交易人開辦的有效的委托書。
4、頒發證書或證明。辦理完了過戶手續,買房人還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產部門的房政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買賣整宗房屋的,只須買方到場即可;如交易的是整宗房屋中的一部分,那么賣方也應到場,另行辦理房屋產權的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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