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的基本程序是:
1、調查核實;
2、逐戶走訪;
3、編制拆遷計劃;
4、申請拆遷;
5、發出拆遷公告;
6、簽訂協議;
7、實施拆遷。
房屋拆遷的形式有三種:
1、人民政府組織統一拆遷。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專門委托的單位統一進行拆除、補償、安置等工作。它是國家提倡和鼓勵采用的拆遷方式,《拆遷條例》規定:“有條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實行綜合開發的地區,應當實施統一拆遷。”
2、自行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自己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安置和補償。主要拆遷業務人員必須在拆遷主管機關進行培訓,取得拆遷資格證書后才能上崗。
3、委托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將房屋拆遷的補償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進行。被委托人應當是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單位。
擴展資料:
拆遷補償流程:
(一)拆遷人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
(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按房屋拆遷許可證內容向社會發布公告。
(三)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向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四)確定拆遷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對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遷補償方式分為一般情形的補償和特殊情形的補償兩類。一般情形的補償分貨幣補和房屋產權調換、結算價差,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特殊情形的補償被拆遷人不能選擇,或只作貨幣補,或只作房屋產權調換、結算價差。
(五)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六)裁決拆遷。
(七)強制拆遷。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處申請辦理證據保全的義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拆遷
一般情況下,房屋拆遷的法律程序可能包括以下幾個階段:
拆遷方案制定:拆遷單位或相關政府部門會制定拆遷方案,包括拆遷范圍、時間表、補償標準等內容。
拆遷告知與協商:拆遷單位會向受影響的房屋業主或居民發出拆遷告知,告知拆遷的相關信息和要求。在此階段,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談判,商議拆遷補償事宜。
拆遷補償協議簽訂:在協商談判的基礎上,拆遷單位和房屋業主或居民達成一致后,會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拆遷決定或征收決定:如果在協商談判中無法達成一致,拆遷單位可以根據法律程序發布拆遷決定或征收決定,強制實施拆遷。
拆遷實施:在決定生效后,拆遷單位會組織人員進行拆遷工作,包括拆除房屋、清理場地等。
補償支付:拆遷單位會按照協議或法律規定的補償標準,向被拆遷的房屋業主或居民支付相應的補償款項。
請注意,具體的房屋拆遷法律程序可能會因國家、地區和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建議您咨詢當地的拆遷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或相關法律專業人士,以獲取最準確和最新的法律程序信息。拆遷評估相關問題請點頭像咨詢或聯系專門做拆遷評估的 正聯坤彊第三方評估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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