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簽多久生效
1、一般而言,租賃合同在雙方簽約之日生效。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2、若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生效日期,那么約定的生效日為租賃合同生效時間。
3、如果是房屋租賃合同,若租房者在簽署之前就已經入住,入住當天租賃合同成立且生效。
4、租賃期間,是指從租賃方搬進房屋實際使用的那一天到合同之中約定的租賃期限結束的那一天,不是合同的生效時間。
租房合同的簽約構件
1、房屋的基本情況
房屋基本情況一方面是指房產本身的狀況,包括物業地址、建筑面積;另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權屬狀況,一般是指產權證編號、產權人姓名以及是否設定了抵押等;這部分內容作為租賃合同的必備構件,勢必需要出租者出示房產證。
2、水電、物業等其他費用承擔方式
租賃合同里除了明示租金、押金的支付方式外,還要約定在租賃期內水電、供暖物業費、衛生費等其他費用的承擔方式,在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中,對于這一部分費用的承擔方式均需要做出詳細的約定。專家認為,消費者應該就這部分條款做出明確的約定并直接寫入合同,可以避免合同到期之后雙方產生費用方面的糾紛。
3、房屋的維護、維修
在房屋出租期間,難免會出現家具、家電等生活用具的損壞情況,因此約定房屋維護、維修的權責非常有必要,租賃合同范本里“房屋的維護、維修”約定了業主與求租者兩方的責任,保證在租賃內房屋及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在適用和安全的狀態,同時約定設備在自然損耗或因使用不當而造成故障時,兩種不同情況的解決方案,以有效避免業主和求租者因為物品損壞帶來的糾紛。
4、合同解除的具體情況
租房合同中必須標明合同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這樣可以約束業主和求租者的行為,保障雙方的權利。在示范文本中,共注明了合同解除的5種情況,其中細化了業主或者求租者單方解約的幾項權利,比如業主延遲交付房屋達多久、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求租者安全等等,求租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求租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多久、欠繳費用、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等業主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5、違約責任及追究
在簽訂租房合同時,一定要重視對雙方違約責任的約定。在租賃示范文本中,違約責任主要包括針對容易產生糾紛的環節設置,如業主未能按時按約定交房應承擔的責任、租賃期需提前收回房屋或提前退房的約定賠償等情況。這將保證合同的順利執行,降低業主和求租者的風險。
租房合同簽字就生效嗎
是的。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因此有雙方當事人簽字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
租房合同簽訂當天就生效嗎
法律主觀:
租房合同簽訂當天就生效,但合同有附生效條件的除外。一般根據雙方合同中約定時間為準,具體需要根據租賃合同確定。如果沒有約定,則以簽訂日期為準。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條
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條
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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