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后多久拿到拆遷款
拆遷補償款在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后,在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內可以拿到。
沒有房產證的房被拆遷可以要求補償嗎
按規定,進行拆遷補償時,被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要給予補償。并且,被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即違法建筑,將不予補償。
所以,沒有房產證的房是否可以獲得補償,要先確定是否為違法建筑。具體而言,以下幾種情形即屬于違法建筑:
1、占用已規劃為公共場所、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綠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準的設計圖紙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以及違反城市規劃或超過市政府規定標準的建筑;
5、擅自改變工業廠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6、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其他建筑。
所以若是房子沒有房產證,但是不屬于以上的違法建筑,那么還是可以要求拆遷補償。比如實際中許多宅基地建房就沒有房產證,但是不屬于違法建筑。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房屋征收拆遷的,征收部門和被征收人要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確定補償支付期限。所以征收補償款支付時間,依據征收補償協議確定。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拆遷補償款多長時間可以拿到
簽了拆遷合同應在施工拆遷之日前打款。具體如下:
1、拆遷補償款應當按照先補償、后征收的原則一次性支付到位,一般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三個月內全額支付;
2、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房屋拆遷賠償份額確權糾紛的解決方式具體如下:
1、行政裁決,對拆遷人與被拆遷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安置協議,就補償安置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當事人可以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的向有關部門申請裁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2、行政或司法強制:
(1)行政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拆遷管理部門提請公安部門強制拆遷;
(2)司法強制。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書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行政強制或司法強制只能選一種。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請或申請強制拆遷,必須非常慎重。
3、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的約定的搬遷期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土地被征收多久能拿到補償款
征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在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征地補償款發放時間是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在簽訂征收補償協議或房屋拆遷合同后發放并在征收之前補償到位,征地補償款應按照先補償、后征收的原則一次性支付到位。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
征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土地被征收了會有賠償嗎?
1、土地被征收了會有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
2、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五條 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征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相關推薦:
維修基金交給誰(維修基金交給誰)
拖欠工程款訴狀(拖欠工程款申請報告)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責任(總包分包的責任承擔)
工程驗收單(工程驗收單內容包括哪些)
工程分包營業稅如何繳納(工程總包和分包的稅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