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驗收流程有哪些
每一項工程都需要經過竣工驗收過程,具體的驗收工程是怎樣的呢?接下來,且聽小編細細說來??⒐を炇盏牧鞒蹋?、裝修施工結束后,由裝修人和裝修企業負責人共同向管理處提出驗收申請。2、管理處在當日內組織驗收人員(機電維修組主管及技術人員、公共事務組主管及管理員)對裝修進行現場驗收。裝修如無違章情況,按以下程序辦理:如發現有違章情況,按違章處理辦法辦理。3、竣工驗收合格的,由管理處的公共事務組主管在《裝修申請表》內完工驗收欄目簽署初驗合格,并簽署姓名及日期。4、管理處的保安組收回施工證,如有丟失,裝修企業應給予一定賠償。5、裝修企業當日清場離開。6、裝修驗收合格并使用一個月后,管理處的公共事務組應對裝修施工組織復驗,復驗沒有問題,由公共事務組主管在《裝修申請表》內注明復驗合格后,送管理處主任審批,由財務部退還裝修人及裝修企業的裝修押金。
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流程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實行監理的工程,工程竣工報告須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
(二)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后,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
(三)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四)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1.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分別匯報工程合同履約情況和在工程建設各個環節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審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工程檔案資料;
3.實地查驗工程質量;
4.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安裝質量和各管理環節等方面作出全面評價,形成經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時,應當協商提出解決的方法,待意見一致后,重新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第七條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建設單位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方面的評價,工程竣工驗收時間、程序、內容和組織形式,工程竣工驗收意見等內容。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還應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許可證。
(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
(三)本規定第五條(二)、(三)、(四)、(九)、(十)項規定的文件。
(四)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五)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應附有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六)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七)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文件。
第八條 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驗收程序、執行驗收標準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發現有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改正,并將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情況作為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的重要內容。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竣工驗收有什么步驟
竣工驗收有什么步驟工程竣工驗收的步驟是:首先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驗收;然后建設單位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其次依照該方案進行驗收,提出意見;最后符合質量要求的,驗收程序結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五十八條
建筑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第五十九條
建筑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的約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一條
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相關推薦:
工程進度款支付的規定(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
建筑施工合同無效的情形(什么叫施工合同無效)
工程欠款怎么辦(工程拖欠款怎么處理)
工程造價審計的方法(工程造價常用的審核方法有哪些)
建設工程監理的管理機構(監理組織常用的四種結構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