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能否仲裁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能不能仲裁主要是看雙方雙方當事人有沒有約定仲裁,如果雙方當事人有約定仲裁,而且約定的事項又屬于可以申請仲裁的范圍,那么就可以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建筑合同如何約定仲裁
法律分析:簽訂建筑合同時明確約定以仲裁的方式解決合同爭議。仲裁條款是指直接訂立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仲裁協議,是雙方同意將可能發生的糾紛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條款訂立在糾紛發生前。鑒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雙方在發生爭議后較難達成解決爭議的仲裁協議之習慣,故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往往是在訂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即以書面條款形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四條 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能否仲裁
法律分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當事人,只能由不動產所在地即建設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轄案件,不能約定其他法院管轄。專屬管轄是法院管轄獨有的制度,仲裁沒有專屬管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建筑工程可以約定仲裁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進行建筑工程建設時,一般要簽訂建設合同的,建設合同要約定的內容是比較多的,如施工期限、工程質量等,那么建筑工程可不可以約定仲裁的?下面由小編為讀者進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一、建筑工程可以約定仲裁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建筑工程的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可以在建筑合同是約定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工程糾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第十六條 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后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 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 (一)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項; (三)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第十九條 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仲裁庭有權確認合同的效力。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可以起訴嗎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可以起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即由建設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如果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發生爭議后也沒有達成書面的仲裁協議,或者達成的仲裁協議無效,合同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包括涉外合同的當事人,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人民法院提起合同案訴訟,應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進行。 2、經過訴訟程序或者仲裁程序產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或調解書,當事人應當履行。如果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不履行判決、仲裁裁決或調解書,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執行。執行也就是強制執行,即由人民法院采取強迫措施,促進義務人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3、合同當事人在遇到合同爭議時,究竟是通過協商,還是通過調解、仲裁、訴訟去解決,應當認真考慮對方當事人的態度、雙方之間的合作關系、自身的財力和人力等實際情況,權衡出對自己最為有利的爭議解決對策。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建筑工程的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可以在建筑合同是約定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工程糾紛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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