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經濟適用房如何申請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當以家庭為單位,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單身家庭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總資產凈值符合規定的標準。具體標準按照我市每年向社會公布的標準執行。具體的,咨詢當地房管部門。
北京經濟適用房有五個申請的流程,具體如下:
1、提出申請。持如《住房保障對象資格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向戶口所在地、居住地或用工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2、街道辦初審。街道辦事處接到申請后對申請家庭的人口、住房狀況、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等情況進行核實并提出初審意見,對經初審符合保障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在社區進行公示,錄入、掃描資料進住房保障系統;
3、區級審核。區房產管理部門通過住房保障系統,對申請家庭申報的租住公房情況進行審核。民政部門對家庭收入情況進行審核;
4、市級審核。市房產管理部門通過住房保障系統,對申請家庭自有產權住房情況進行審核,對經審核符合保障條件的申請家庭基本情況進行公示;
5、資格確認。經各部門審核符合保障條件,且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市房產管理部門最終確認申請家庭申購資格,出具資格認定通知單。
北京經濟適用房申請流程
一、申請條件:
1、北京城鎮戶籍;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
3、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二、申請所需資料:
1、現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承租證明;
2、家庭戶口簿;
3、家庭收入證明;
4、居民身份證;
5、《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
6、其它資料。
三、申請流程:
1、申請:申請家庭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提出申請。
2、初審: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初審意見。
3、復審: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進行復審并進行公示,無異議的,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4、備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對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上報的申請家庭材料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予以備案。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經濟適用房如何買賣
法律客觀: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法律主觀:
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銷售價格:經濟適用房銷售的價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最低基準價為每平方米1500元,根據地段等方面情況不同,各處的房價有所不同。其銷售價格由以下因素構成:征地和拆遷補償、安置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以上4項之和為基數的2%以下的管理費;貸款利息;稅金等。1、什么房子能賣一種是已經住滿5年的,另一種則是尚未住滿5年的。具體時間以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房屋所有權證的發證時間為準。①對于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后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②對于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于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2、賣了房子后的結果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按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質的住房。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后,原購房人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者還可再次購買他處的經濟適用住房。500元,根據地段等方面情況不同,各處的房價有所不同。其銷售價格由以下因素構成:征地和拆遷補償、安置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以上4項之和為基數的2%以下的管理費;貸款利息;稅金等
經濟適用房怎么申請呢
1、申請經濟適用房必須同時具備4個條件:當地正式戶口;家庭年收入在規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線(家庭年收入3.8萬元)以下的;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購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廣廈房、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等)。
2、經濟適用房申購程序
●申請人持以下3種證件(夫婦雙方的本市城鎮居民常住戶口證件;夫婦雙方身份證及婚姻證明材料;現住房權屬證書或租賃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登記并領取購房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申請人如實填寫申請表,經審核(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單位審核,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由街道辦事處審核)、簽署意見后再遞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
●區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對初審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行核實并組織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簽署公示意見;
●申請人向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遞交區房委辦簽署公示意見后的申請表;
●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核準,并確認限購面積,然后向申請人開具《成都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認定通知》;
●申請人持《成都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認定通知》選擇開發建設單位辦理購房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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