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可以先行私下協商解決二手房買賣中發生的糾紛,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照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的約定申請仲裁或提請民事訴訟;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您好,建議如下:
1、你可以提出交房,如果買受人以房子破損拒付尾款,那么就屬于買受人違約。因為簽約前買受人看房繳納定金,就是對于房屋現狀的認可,以破損為由拒付尾款屬于違約。
2、你不能將錯就錯,比如不遷移戶籍,這樣雙方履約都存在瑕疵,只能協商解決問題,相互的違約責任無法追究。
3、遷移戶籍,然后按照第一條建議辦理。#您好,一是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賣方又將房屋以更高的價格出售給第三人并辦理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導致原房屋買賣合同在客觀上已無法繼續履行。買方以賣方違約為由訴請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要求賣方雙倍返還購房款;
二是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由于房價攀升,賣方不愿再以合同約定價格出售房屋,明確拒絕出售房屋,此時,房屋買賣合同仍有繼續履行的可能。在這種情況下,買方以賣方違約為由請求法院判令賣方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或以賣方違約為由訴請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您好,當事人簽訂陰陽合同,對房屋價款和履行方式約定不一致的,怎么處理?
當事人之間就轉讓房屋簽訂陰陽合同,合同中關于房屋價款、履行方式等約定不一致,當事人就此產生爭議的,應當依據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對于當事人在房屋買賣中確實存在規避稅收征管、騙取貸款等行為的,必要時可一并建議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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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糾紛處理如下: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調解解決糾紛,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協助執行。
法律客觀:《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法律分析: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時的處理方法如下:1、雙方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機構仲裁;3、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四條 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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