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不備案有什么后果
勞動合同不備案的后果是勞動合同可以不具備法律效應,出現矛盾糾紛時可以難以進行認定。勞動合同不是必須要備案。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字或者蓋章即生效,備案是否并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雖然某些地方有規定要去備案,但并不是強制性要求。如沒有特殊必要,一般不需要去備案。
一、勞動合同不備案的后果是什么? 勞動合同不備案的后果是勞動合同可以不具備法律效應,出現矛盾糾紛時可以難以進行認定。勞動合同不是必須要備案。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字或者蓋章即生效,備案是否并不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雖然某些地方有規定要去備案,但并不是強制性要求。如沒有特殊必要,一般不需要去備案。不備案也不是說沒有法律效益,只是發生糾紛的時候,可能會有一些問題,且勞動備案是在合同簽訂與變更的30天內,也就是說在30天內沒有備案是可以被認可的。二、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繼續在該用人單位工作,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勞動者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可以領取失業保障金。 如果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應當提前30天通知,那么公司只提前一周通知是違約了,應按照約定支付你違約金(代通金),一般是一個月工資。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為法律并沒有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前雙方必須提前通知。 在法律上并沒有規定勞動合同必須進行備案,備案與不備案的區別只是法律效應的問題,沒有備案的情況下,可能會對合同的法律效應產生影響。一般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與在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應當根據是否需要進行備案來進行認定,如果需要備案的,應當進行備案。
施工合同需要備案嗎
法律主觀:
一、施工合同需要備案嗎
需要,施工合同備案方法包括:承包人登陸政府門戶網站,在 建設工程合同 備案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合同備案網上申報,在對應的合同備案表中填寫信息打印;辦理備案手續。合同當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合同備案管理機構辦理合同備案手續。備案機構審核合同當事人提供的合同備案資料,符合要求的,加蓋合同備案專用章。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 【建設工程合同定義和種類】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條 【 建設工程合同的形式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條 【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的原則】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二、建設施工合同轉包、分包問題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
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 連帶責任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三、合同無效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條款無效:
(1)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2)惡意串通 ,并損害國 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
法律客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 投標 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訂立書面合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裝修沒有備案違法不
違法;很多的建筑工程,在修建之后都是需要進行消防備案的,在這種情況之下就是為了確保房子的安全性
目的是加強對從事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企業的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如果合同沒有以備案為生效條件的話,則是否備案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里面明確約定以備案后生效的話,則不備案不生效。雙方簽訂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法律效力的,除非雙方簽訂的是無效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等。
(一)裝修需要的資料如下
1、裝修申請表,房產證,以及所有權人同意裝修的證明和申請人、產權人的復印件;
2、如果是租的房子,需要提交租賃合同。
3、涉及改造結構及房屋結構有重大改變的,需要提交房屋的設計圖紙或專業部門對房屋結構安全論證的結論。
三大原因
1、房產只有經過備案才能知道其手續是否屬于合法,可以讓自己辦理的手續更加合法化,在購房合同備案前,登記的相關部門都會對房產開發商所出售房屋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看其的真實性,以及查閱,例如看看此開發商是否已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等等,都是讓這手續更加合法化,而只有符合條件出售的房屋,才能順利辦理房產備案登記。
2、房產備案還可以避免房屋出現多重抵押的現象,能夠消除人們的疑慮,因為如果預售的房屋已是抵押的狀態,那么就不能辦理房產備案登記,可以讓消費者能夠免除一些隱患,另外,房產備案還能防止一房多賣,如果此房屋以及出售并且辦理了登記備案手續,可以更大程度的去杜絕,開發商就無法在將此房屋轉賣他人,因為即使出售于他人,后面購房合同也不能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3、房產備案還有利于辦理產權變更的手續,可以進行過戶,可以進行查閱,因為如果預售合同沒有辦理購房合同備案登記手續的話,那么就無法對房地產權進行變更。
法律依據
《消防法》
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并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設計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應當進行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后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
工程施工合同未備案怎么處理
工程施工合同未備案就需要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和施工許可證,現國家已正式的取消了施工合同備案手續,只要雙方簽訂的合同是在協商好的情況下處理的就是有效的。
一、工程施工合同未備案怎么處理? 工程施工合同備案已取消,一般合同在簽訂好時需要到建設單位申請辦理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依法簽訂專業分包合同和勞務分包合同。建設單位應當加強對施工項目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承發包行為的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違法違規的,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建筑施工分包合同應存放在施工現場項目部備查。二、施工合同無效的后果有哪些?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是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可以參照合同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承包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處理: (一)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發包人可以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 (二)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無權請求參照合同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發包人對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1、和解。和解是指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再行協商,在尊重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就爭議的事項達成一致,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和解是當事人自由選擇的在自愿原則下解決臺同糾紛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糾紛解決的必經程序。當事人也可以不經協商和解而直接選擇其他解決糾紛的途徑。 2、調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過運用說服教育等方法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調解有兩種方式一是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發生合同糾紛,可以向糾紛當事人所在地或者糾紛發生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二是行政調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居中對合同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調解。申請行政調解的糾紛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申請人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具體的調解請求和事實根據;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案件范圍的規定。但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或者已經向仲裁機構申請裁的。從及一方要求調解另一方不同意調解的,調解申請不于受理。雙方當事人接受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即應當按照調解協議書履行各自的義務。由于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來解決爭議。 3、仲裁。仲裁是指發生合同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進行裁決并解決糾紛的方式。仲裁具有“準司法”性質,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4、訴訟。訴訟是指合同糾紛發生后,當事人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這是解決合同糾紛的最常見方式。合同糾紛經人民法院審理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對人民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調解書必須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綜合上面所說的,施工合同不管是否備案都是有效的合同,而且現國家已取消了備案,只要確保雙方所簽訂合同是屬于有效的,那么就可以保障到雙方的合法權益,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咨詢一下,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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