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過了保修期怎么辦
房子過了保修期怎么辦
有時可能住戶拿到房子,一些保修項目的保修期已經過了。根據國家規定,開發商在銷售房屋時,要向用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其中要明確保修項目和期限,并且不能低于其規定的保修期限。
一般有些開發商為了少承擔責任,僅會比建筑商承諾給自己的期限稍稍延長一點。其實很多用戶不了解,房屋的保修期限是可以和開發商商定的,這就要求購房者訂立購房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合同附件中的《住宅質量保證書》,看清楚上面所承諾的保修時間長短和具體起算的時間,如果覺得保修時間太短的話,可以進行補充約定。
如果超過保修期的房屋出現質量問題的話,購房者要區分清楚具體情況以便進行處理。如果是因為開發商故意拖延而超過了保修期限,或者因為屢修屢壞、屢壞屢修而超過保修期限的話,是要由開發商承擔責任的,購房者有權追訴。另外用戶一定要注意保存相關的證據,以便日后做證明使用。
對于確實超過期限的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也可以找開發商,要求其本著為客戶負責的態度提供維修服務,不過可能需要支付一定費用。
房屋過了保修期出現質量問題怎么辦
房屋過了保修期出現質量問題怎么辦法律分析:
一般情況下,賣家對產品的保修期也就一兩年,過了這一兩年可能因為使用原因確實出現質量問題,此時,賣家有可能不再對產品進行保修。但是,對超過保修期的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也不要六神無主,要區分清楚情況以便進行處理。如果是因為發展商故意拖延而超過期限,或者因為屢修屢壞、屢壞屢修而超過期限,由開發商承擔責任,購房者有權追溯。只是購房者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便于日后證明用。對于確實超過期限的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也可以找發展商,要求其本著為客戶負責的態度,提供維修服務。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衍生問題:
房屋出現質量問題如何進行維權
1、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
2、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3、對于其他質量問題,由于未對居住使用造成嚴重影響,只能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并賠償損失,不能要求退房。當然對于不需要修復的質量缺陷,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因存在質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價值的貶值損失,可依法申請委托有關估價機構對房屋進行差值評估,以確定差值部分的損失。
房屋漏水過了5年質保期
如果房屋漏水過了5年質保期,您可能需要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來處理。根據該辦法第七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如下:
1. 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3.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4.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5. 裝修工程為2年。
如果房屋漏水的問題在保修期內已經出現,并且是因開發商的施工質量問題導致的,您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責任。如果問題在保修期內出現,但是無法確定責任方,您可以向所有可能的責任方索賠。如果問題已經超過保修期,但是與施工質量有關,您可以向開發商索賠。
如果您的房屋漏水問題與施工質量無關,您可能需要尋求其他解決方案,例如申請啟動維修基金或找物業進行維修等。
房屋過了保修期出現質量問題怎么辦
房屋過了保修期出現質量問題的解決辦法,具體如下:
1、如果是因為開發商故意拖延而超過期限,或者因為屢修屢壞、屢壞屢修而超過期限的,應由開發商承擔責任,購房者有權追訴。這時,購房者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便于作為日后證明。對于確實超過期限的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也可以要求開發商本著為客戶負責的態度,提供維修服務,但可能需要支付一定費用;
2、可自行維修,亦可通過質檢追究責任。在過了保修期的情況下,則是根據物業的產權性質來判斷,若發生在單個業主家中,屬于業主的專有部分,業主可自行聘請維修人員或要求物管方提供特約服務來對其進行維修;
3、如果發生在房屋的共有部分,則可要求物管方對其進行維修,費用由相應業主按各自擁有的權屬份額共同承擔,涉及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還需使用已建立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
4、如果是涉及到主體結構一類,危及業主人身安全的質量問題,則屬于終身保修范疇,經過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核驗,并做出定論后,可要求退房,如果因此而造成人員和財產損失,可要求相應賠償,包括裝修費用等損失,都可一并由開發商支付。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相關推薦:
承包水電安裝工程資質(新建水電工程施工需要什么資質)
土方工程承包合同(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協議書)
建筑工程承包(建筑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內容有哪些)
工程監理費(工程監理費如何收取)
工程欠款糾紛(工程款糾紛解決途徑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