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房屋出租 稅率是: 出租人(轉租人)為個人的,以 房屋租賃 (轉租)合同中約定的租金計算。房屋租賃(轉租)合同約定的租金低于指導租金的,以指導租金為計算基數;租賃(轉租)合同約定的租金高于指導租金時,以合同約定的租金為計算基數。 私人(出租人或轉租人為個人的) 房屋租賃稅 的計征標準: ①私房租賃月租金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稅收綜合征收率為4.1%(其中 房產稅 4%、 個人所得稅 0.1%)。私房租賃當月應納租賃稅額=當月租金乘以215;稅收綜合征收率(4.1%)。 ②月租金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稅收綜合征收率為6%(營業稅1.5%、房產稅4%、城市維護建設稅0.015%、教育費附加0.045%、個人所得稅0.44%)。私房租賃當月應納租賃稅額=當月租金乘以215;稅收綜合征收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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