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原房主賴在里面不搬
法院對被執行人的房屋進行司法拍賣后,被執行人不搬出房屋的,法院可以采取強制措施,強行搬遷。人民法院裁定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應當于裁定送達后十五日內,將拍賣的財產移交買受人或者承受人。被執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賣財產應當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強制執行。
一、法拍房條件:
1.在國家允許的范圍內,房地產競買人也可以是境外的自然人或法人,但需遵循有關規定辦理。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都可以作為房地產拍賣標的的競買人,但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抵押房地產拍賣前應先獲得抵押權人同意。如果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而因拍賣造成抵押權人經濟損失的,需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4.對于集體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居住房屋的競買人只能是房屋所在地鄉鎮范圍內具備房屋建設申請條件的人;非居住房屋競買人為房屋所在地鄉鎮范圍集體經濟組織或者個體經營者;超過此條件的,應當依法辦理集體土地的征用手續。
二、法拍房前程序:
1.法院查封被執行人的房屋;
2.資產評估機構評估房屋價格。法院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對房屋進行價格評估;
3.法院確定拍賣保留價。基于房屋評估價格,法院確定拍賣保留價,再告知拍賣機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條 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執行員應當將強制執行情況記入筆錄,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
法拍房原房主不搬走怎么辦
法拍房原房主不搬走,法院可以強制搬遷。將被執行人房屋內的財物搬到指定的地點。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
法拍房有占用,且占用人拒不配合的情況下,處理起來是非常困難的,甚至就算過了戶,也無法自住。司法拍賣房產(簡稱法拍房),作為法院強制執行拍賣變現的一種,其所有權的轉移及物的交付都是受法律約束的對于法拍房的交付,人民法院也有明文規定,應當于裁定下達之后的15天之內完成財產移交,如果被執行人或占有人拒不配合,可以強制執行這就是對買受人非常重要的。
申請強制執行是有時效的根,據法律規定,申請執行的時效為二年。從判決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如果超過兩年期限,就喪失了申請執行的權利。申請執行的第一步就是要填寫申請執行書,遞交至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而之后的執行過程就是:
(1)立案審查,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請執行書及有關法律文書后,應審查該申請執行是否合法適當。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決定對義務人強制執行時應當先行通知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否則將強制執行。
(3)準備強制執行,做好執行準備工作,通知相關執行人員,確定執行時間等。
(4)實行強制執行,應當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和執行根據,執行結束后應將執行情況書面通知申請執行人。
最后,如果還是解決不了,還可以向法院申請其他的懲戒方式。對于被申請人有條件,可以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進行拘留、罰款,還可以將他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但是如果被執行人或案外人等有利害關系的人,對執行有異議,也可以填寫執行異議書遞交至法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三十條 人民法院裁定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應當于裁定送達后十五日內,將拍賣的財產移交買受人或者承受人。被執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賣財產應當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條 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執行員應當將強制執行情況記入筆錄,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強制遷出房屋被搬出的財物,由人民法院派人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因拒絕接收而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法拍房有哪些風險需要注意什么
在房屋使用權方面,法拍房存在如下風險:1、法拍房存在原房主惡意霸占房屋的可能性,法院、拍賣公司往往不負責清場,需要房屋買受人自行清場。若無法及時清場,將影響房屋使用和收益。2、法拍房存在原房主惡意破壞裝修、惡意破壞房屋結構的可能性,而恢復相關房屋結構、裝修將造成額外的支出。3、法拍房存在原房主拒不遷出戶口的風險,導致房屋買受人無法將戶口遷入,進而影響子女入學。而戶口遷出爭議往往是無法訴訟、無法強制執行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房子被拍賣了可以損壞房子嗎
房子被拍賣了是不可以損壞房屋的,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的房子,受法律保護,如果因為房子被拍賣而損壞房子的話可能會面臨罰款和拘留,情節嚴重的可能會要負擔刑事責任,所以房子被拍賣了的話只能等待法院執行了。
買法拍房有什么要注意的
1、原房主身份情況
如果大家有購買法拍房打算的話,一定要了解清楚原房主身份情況,法拍房的原房主是因為無法償還債務而導致房屋被拍賣的,如果是因為原房主因債務問題跑路,那么購房者在購買房屋之后,可能會有其他人來追債,如果碰到不講理的人就麻煩了,一般來說,法院是不會明確跟你說原房主真實身份和背景,以及房屋被拍賣原因的,所以購房者一定要注意。
2、房產的屬性要查清
購房者在購買法拍房之前,一定要注意核實清楚房屋的產權信息,主要是了解清楚土地的出讓性質,產權年限、有沒有辦理過不動產證、稅費繳納有沒有拖欠等。法拍房的拍賣價通常只是裸價,而競拍者在拍得房屋之后,可能還需要支付一些隱性費用,比如說被拍賣房子的名下還有拖欠的物業費、水電費等,也需要競拍者一并承擔的。
3、費用補交
購買法拍房之前,購房者不能隨時實地考察房屋,可能只有一次看房的機會,如果購房者在實地看房的時候沒有注意到房屋存在的問題的話,等拿到房屋之后才發現房屋被嚴重破壞的話,那么購房者未來可能需要承擔大量的維修費用,而且有些法拍房還是不能實地看房的,這對于購房者來說存在很大風險,所以如果原主人將房產進行過抵押,而法拍房后續的全部費用均有購買者承擔。
購買法拍房有哪些風險
1、不能落戶的風險
法拍房在出售的時候,可能原房主的戶口還沒有遷出去,而購房者在購買法拍房之后,可能就會存在不能落戶的風險,雖然法院通過拍賣確認書、執行裁定書等法律程序將房屋合法地過戶給了購房者,購房者拿到了房屋的產權,但是如果原房主不遷出戶口的話,法院沒有強制其遷出的權利,那么購房者在購買法拍房之后就不能落戶。
2、無法馬上入住的風險
因為法拍房可能存在租賃在前、抵押在后的情況,所以購房者在買下法拍房之后有可能不能及時辦理入住,雖然拍賣成交后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是有可能原房主故意把房屋租賃合同時間寫得很長,這就導致了購房者在購買法拍房之后不能及時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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