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放棄房產繼承權的公證只需要到戶籍所在地的公證處去辦理“放棄繼承權書面聲明”即可。具體要提供的材料有: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y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死亡注銷頁)。2、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單。3、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5、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6、被繼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應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一般由區(qū)民政局和區(qū)檔案館出具)。7、證明。在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養(yǎng)子女、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后,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fā)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xù)。房產過戶與房產遺贈不沖突。房產可以辦理贈與手續(xù)也可以直接過戶,贈與必須通過公證。公證時,有繼承權的人都要到場親筆簽名,同意由其中一人繼承。憑繼承公證書和房產證,到房管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具體費用可以根據房屋價值計算一番,稅費標準一般都是固定的,以當地公布的為準。擴展資料:房產過戶流程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2、申請材料準備好后,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3、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后,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zhí)單,按照回執(zhí)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后便可拿到房產證。綜上所述,房產雖然說對于大多數人來說都是一生賺錢所追求的財物,但是也不是所有人都會在面對繼承白白得來的財產時就會堅持想要的,可能子女也會考慮到其他的事情而選擇了放棄,但是因為房子的價值很高也需要經過公證才能確保當事人不會后悔。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繼承權 的放棄,須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才會生效。 繼承 的放棄,是指 繼承人 作出放棄其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的意思表示。繼承權的放棄,是繼承人對其繼承權的一種處分。繼承權的放棄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而且,繼承權的放棄不能附加任何條件。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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