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離婚訴訟的當事人只有一套共有住房,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但均無能力補償對方時,如雙方就房屋分割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法院應當判決雙方對房屋按份共有,并在此基礎上結合當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結構等因素就房屋使用問題作出處理。法律另有其他規定的,應當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二十六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了你家的房子應該這么分
1、哪些房子可以分?
只有產權清晰的房子,離婚才可以分割。沒有拿到產權證、違法建筑、登記他人名字的房子,不能在離婚案分割,需要離婚后另行處理。
比如離婚時,你們夫妻只簽了房屋購買合同,但還沒拿到房產證。該樓盤的產權將來是否經有關部門合法驗收,是否能辦理合法產權,還是未知數。
法院一般不能直接分割產權,要等你們取得產權證后才能另案分割。
或者有一套房,寫了你老公和他媽媽的名字,那這套房無法確定男方的具體份額,還涉及第三人利益,只能另案析產。
同理,借他人名字買房或登記為夫妻子女共有,也涉及第三人利益,不能在離婚案分割。
唯一例外的是,農村的房屋自建造之日起取得產權,只要提供合法的建造手續,沒有產權證法院也能分。
2、房子判給誰?
法院分割房屋,優先原則是尊重雙方意愿,保障各方的居住和使用。
比如婚后有兩套房屋,大概率判一套給原告,一套給被告,各自就房屋的價值,向對方補償現金。
如果只有一套房,會優先考慮判給取得撫養權的一方,保障孩子穩定的居住環境和讀書便利。如果沒有孩子,會優先照顧女方、無過錯方、長期使用房屋的一方。
當然,法院也會采用競價來調和矛盾,價高者拿房,根據所出的價格補償對方。但前提是雙方都同意,一方不同意,法院也不能讓對方強行接受。
3、如何計算補償款?
當你取得房屋時,這套房還沒有還清的貸款也由你承擔。因此,計算補償款時要先扣除貸款。
比如,房屋價值500萬,還有200萬元貸款未還。你拿到房,需離婚后補償對方150萬。
比較復雜的是婚前個人按揭房。你婚前個人按揭買了一套房,購買時200萬,離婚時300萬,該補償對方多少呢?
因為婚后還貸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計算的主流通用公式為:
補償款=(婚后共同還貸本金+婚后已還利息)/(購房總價+全部已還利息)×房屋現價值/2
4、如何確定房屋價值?
房屋價值先由你們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委托評估公司進行評估。
當然,如果雙方同意競價,則通過競價確定房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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