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入住需要交物業費。
只要開發商已經交房,業主就需要繳納物業費,但是長期不入住的可以少交。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個月以上的,其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應當減收。
辦理空置的程序和具體減收比例由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物業主管部門規定,但收取的費用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六十。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不能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不繳納物業費。
小區的物業服務費主要是指公共性服務收費,包括公共設備、設施的日常運行、維修和保養,綠化管理、保安、保潔等。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物業管理條例》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
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很多業主對于物業服務、對于公用面積經營、對于整個社區大環境都不滿意的話,就會想要拒交物業費,其實都是不可以的,那如果不住的話,可以不交物業費嗎?下面就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下吧。
一、物業費構成
1、物業管理人員工資
物業管理人員的工資是由業主所交的物業費中產生的,因為管理人員為業主提供相關的服務,除此之外還有社保、相關福利等等都包含在其中。
2、公共設備維護維修費用
一個社區內部有非常多公共設備設施嗎,小到路邊垃圾桶,大到上下樓電梯,都是要定期維護的,一旦出現損壞還要進行維修,其產生的費用都包含在物業費中。
3、清潔衛生費用
物業最常見的服務就是垃圾清潔了,基本上每個家庭每天要產生的垃圾非常多,不管是小區每層住戶的垃圾處理,還是公共部位的清潔都需要物業來做,其產生的費用就包含在物業費用。
4、綠化養護費用
一個小區的綠化率要達到35%才具備居住舒適度,而綠植在成長期間要進行多方面的維護、管理才能有更好的綠化效果。
二、空置房交多少物業費
1、房子空置一年物業費
房屋不管空置多長時間都是要交物業費用的,不過對于空置一年以上的房子,物業費是可以打折的,其折扣為7折。如果說業主未及時辦好相關入住手續,六個月后才入住的話,同樣可以按百分之七十來交納物業費。
2、空置5個月物業費
對于房子空置了5個月,或者兩三個月才去住一次的情況下,物業費是需要全部繳納,不能打折的,不能不享優惠。
編輯小結:以上就是關于物業費不住可以不交嗎的介紹,只要購買房子后,不管住不住、空置多長時間都需要交物業費,希望小編分享的內容對大家有幫助。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