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安置房簽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1、通常安置房買賣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買賣安置房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合法有效,對雙方都有法律約束力。
2、但是很容易發生糾紛,因為幾年后房子的價值是上升還是下降都是未知數,所以拿到房產證后,如果賣家拒絕過戶,你只能起訴法院,要求法院責令對方過戶,所以還是有風險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具有房產證的拆遷安置房買賣有法律效力,即如果能夠進行房屋過戶登記就會有法律效力。我國法律規定,房屋作為不動產,房屋物權的變化需要到房屋登記機構進行登記,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法律效力。
拆遷安置房買賣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商議好房價簽好合同后需要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結婚證、買賣合同、過戶確權審批表到房管部門網簽后交付房款,之后到房管部門測繪公司申請測繪,出具新的測繪圖;
2、雙方帶著上述材料,到房管部門和稅務部門委托的評估公司申請評估;評估公司受理后按評估程序對所委托評估房屋出具評估報告,繳納評估費;
3、雙方帶著上述材料,到稅務部門申請繳納契稅;稅務部門受理后認真審核,出具契稅單,繳納契稅;申請繳納(或減免)營業稅、個稅,稅務部門受理后認真審核,符合規定的出具納稅單;
4、雙方帶著上述材料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管部門審批核準后,繳費后買方取證。
安置房以下條件可以申請:
1、申請對象必須為無房戶、住房困難戶、危房戶和住房特困戶;
2、現居住的房屋不可能會產權糾紛的;房屋經安全鑒定機構被鑒定為D級且已經經過相關部門確認的;
3、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
拆遷安置房買賣的風險:
1、家庭成員內部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商不成,可能會起訴到法院解決,*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
2、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
3、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為謀取更大利益,將房屋房價賣給他人,并在過戶交易前先行過戶給他人,那么購買方就得不到房屋的產權,只能主張債權了;
4、在房屋過戶前,也有可能會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受法律保護嗎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拆遷安置房買賣有法律效力嗎
拆遷要給被拆遷人賠償,并且做好被拆遷人的安置工作,這時候就有拆遷安置房,有些人選擇把拆遷安置房賣掉,大家知道拆遷安置房的性質不同,那么拆遷安置房買賣有法律效力嗎?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拆遷安置房買賣有法律效力嗎
我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拆遷安置房到底能不能買賣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登記。具體分以下幾種情況:
1、雖是拆遷安置房但已經領取房屋權屬證書,這種房屋當然可以進行買賣,其效力相當于普通的商品房買賣。
2、拆遷安置房在未領取權屬證書前發生的買賣。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六)款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據此,如果雙方發生爭議訴訟至法院時爭議房屋上不具備領取房屋權屬證書的條件,人民法院一般會因爭議房屋不具備權屬證書而認定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這就是你朋友所稱的安置房不能買賣的緣由。但鑒于拆遷安置房必須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能領到房屋權屬證書,房價在此期間會有波動,因而違約方應承擔主要責任,需要賠償守約方為此造成的房價上漲或下跌的損失。
3、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時房屋不具備權屬證書,但發生爭議時該房屋已經領取了權屬證書(包括可以領取而賣房人故意不去領取)的情形,一般也視為買賣行為有效,可以通過法院訴訟,可以要求強制過戶。
二、買拆遷安置房有什么風險
沒有產權證的拆遷安置房,或者有產權證但5年內限制轉讓的拆遷安置房,從簽訂合同到將來辦理產權轉移的時間漫長,不確定因素多,會出現如下一些風險:
1、家庭成員內部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商不成,可能起訴到法院解決,最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
2、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
3、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為謀取更大利益,將房屋房價賣給他人,并在可以過戶交易時先行過戶給他人,那么購買方就很難實現購房,只能主張債權。
4、在購買方等待過戶的漫長時間內,有可能發生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
三、安置房和回遷房的區別
1、所謂回遷房是指動遷后,安置回到原來的地方蓋的新房子居??;而安置房則是離開原來動遷的地方,在其它地方安置房子居住。如果是被安置到原住地以外的房子居住就應該簽安置協議,房證自然要等到房子真正到手了才能開始辦理。
2、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實施土地儲備地塊、非經營性公益性項目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軍事設施建設等劃撥用地的拆遷過程中,以確定的價格、套型面積向具有本市市區戶口(含農業職業)的被拆遷人定向銷售的住宅房屋。
3、安置房與回遷房之間的區別是在人民政府實施土地儲備地塊、非經營性公益性項目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軍事設施建設等劃撥用地上進行房屋拆遷的,房屋拆遷補償方式是原地產權調換的既是拆遷安置房,也是拆遷回遷房;但在出讓土地上進行房屋拆遷的,如可以原地回遷的就是拆遷回遷房,而不是拆遷安置房。
相關推薦:
房子過戶費(房子過戶費怎么算)
有限產權房屋的形式(有限產權房是什么)
房地產項目轉讓的條件(新房轉讓要符合什么條件)
補辦房產證需要哪些手續(補辦房產證需要哪些材料 流程是什么)
過戶需要什么手續(過戶需要什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