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我國都很注重人口的流動及管理,因此每隔幾年我國就會進行人口普查,同時對于那些在外工作的人員也是要辦理居住證。一、辦理居住證的流程(一)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委托機構申領。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申領居住證,不是向居住地的街道辦事處。(二)提交的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其中,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二、辦理居住證所需提供的材料申領居住證,需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以下材料:(一)本人居住身份證;(二)本人相片(系統無法獲取相片的申領人需提供);(三)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證辦理時限:《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制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后最長不得超過30日。三、天津居住證辦理流程是怎樣?(一)需要申領居住證的,由個人到現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或者由個人所在工作單位(以下稱用人單位)集中到單位所在區縣的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理。(二)區縣各級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收到申請辦理居住證的材料后,負責對申領材料進行現場核對。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收件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告知補齊材料。(三)受理申領居住證的單位應當于2個工作日內,將已經出具收件憑證的申領材料送至所在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單位開具收件憑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認定工作,并將制證信息上傳至市公安機關制證部門。居住證由公安機關統一簽發。對經核定符合辦理條件的,市公安機關制證部門應當自受理單位開具收件憑證之日20個工作日內完成證件制作。申請人憑收件憑證到受理單位領取居住證。申領居住證時,應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一)《天津市居住證申請表》和近期照片;(二)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三)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證明;(四)在津就業的應當提交就業證明;(五)其他證明材料。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 房屋租賃合同 、 房屋產權證 明文件、 購房合同 或者 房屋出租 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 包括工商 營業執照 、 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出具的 勞動關系 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 監護人 、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制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制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后最長不得超過30日。
本文將介紹居住證辦理所需材料和流程,幫助申請人更好地了解辦理流程。📝辦理材料申請人需準備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符合“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包括居住時間證明、就業證明、住所證明、就讀證明等。📝辦理流程申請人需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寫《居住證申請表》并簽字,提交《居住證申請表》及證明材料。相關部門審核申請人的申領條件及證明材料,審核后退還。人像采集后,開具《居住證受理回執》。申請人憑借回執領取居住證。居住證每年簽注1次。💰辦理費用辦理居住證需繳納20元工本費。首次領取居住登記卡、申領居住證的人員免收證件工本費。居住登記卡、居住證簽注、變更手續不收取費用。補領、換領居住證需繳納證件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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