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不成功要怎樣解除合同
1、雙方都同意解除合同
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后,如果買賣雙方中的一方反悔此次交易,從而違約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那么守約方如果也同意解除合同,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的,法律是支持的。具體賠償方法為:計算房屋差價,轉售利益和守約方的賠償要求,綜合考慮之下,違約方將賠償金額賠償給守約方。
2、一方堅決履行合同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合同一旦簽訂就具備了法律效應,不是隨隨便便輕易的就能更改的,如果一方違約,但是另一方拒絕違約方的賠償,嚴格要求按照合同繼續執行合同約定的情況下,守約方的要求也將得到法律的支持。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并支付違約金。
二手房難賣的原因
1、二手房源越來越多
自國家調控房地產行業以來,各項政策都是針對于炒房客的,很多炒房客都想在房價上漲的時候大賺一筆,于是房源一直屯在手里沒有出售。但現在國家調控就是要把炒房客擠出房地產行業,穩定樓市,很多城市的樓市已經開始降溫,房價走勢平穩,甚至因為疫情原因一部分樓市還降價了。
這對炒房客來說可不是什么好消息,很多炒房客開始慌了,紛紛把手中的房產拋售出去,希望變現離開房地產行業,在這個現金為王的時代,房子的保值效果還不如變成自己手里的現金安穩呢,炒房客更是深知其中的道理。再加上一些炒房客投資房地產行業時也是貸款投資,高杠桿運行,現在房價不漲反跌,再不出手恐怕連貸款都不夠還,再加上房子留手里每個月都要還貸款,都有可能把炒房客壓破產。
于是炒房客大量出售房源,二手房市場掛牌量急劇上漲,二手房市場受到了沖擊,這么多的房子給了購房者很大的議價空間和選擇空間,購房者既然有了更多的選擇肯定不會急著交易,這降低了二手房的交易量。
2、購買二手房手續復雜
二手房的交易手續是非常繁雜的,要注意房子是不是本人的,房產證掛了一個人還是兩個人的名字,房子有沒有被抵押,房子是不是在租狀態。很多時候是可以找中介幫忙的,但中介有好有壞,萬一遇到黑中介了,就會步入到他的套路之中,兩邊忽悠,白白損失財產,中介的目的也是為了從雇主手中索取更高的中介費。
但現在如果沒有中介的話,交易流程比較麻煩,而且財產安全還沒辦法保證。一些騙子就專門做這些二手房交易騙取錢財,雖然說中介會多賺取一些中介費,但也比上當受騙好。要么多出錢要么就要承擔受騙的風險,費這么大的力氣,還不如去買新房有保障。
3、新房越來越多
新房和二手房可以說是競爭關系,因為它們的目標群體都是一類人“需要購房的人”,現在新房越來越多,就會擠壓到二手房市場,這就導致了二手房市場房源越來越多,卻處于有價無市的地步。
房企就像一個永不停息的機器一樣,高負債高運轉的經營模式讓它沒辦法停下來,再加上之前房價上漲,很多開發商都是瘋狂拿地,就算現在沒有資金建,也要把地皮握在自己的手中,導致了現在有很多的新房。當新房市場供給大于需求的時候,二手房市場更不好過了。
關于買新房還是買二手房這個問題,相信很多人都愿意選擇新房,因為新房交易簡單,沒有交易隱患,新房的產權年限也比較長,而且很多人是買房子結婚當婚房的,很少人選擇二手房當婚房吧。再加上現在一些二手房的價格比新房還要貴,很多人肯定先選新房,二手房越來越難出售。
二手房買賣合同怎樣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須是由于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才能解除合同。
(二)與主要債務履行相關又可分為兩種情況:
1、預期違約。指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2、遲延履行。指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三)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指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四)在不歸屬雙方過錯的情況下,因情勢變更致使繼續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當事人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只是此時當事人并不當然擁有解除權,必須提請法院或仲裁機構裁決才能解除合同,決定權在法院或仲裁機構;且必須先協商,協商不能才能提出。
(五)雙方協商一致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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