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的,算在首付里的。交定金是在簽認購書時,嚴格的講應該是訂金;交首付是在簽合同時繳納。注意,如果是訂金,購房合同雙方沒有達成意向是應該退回的。在簽合同時應該注意,銀行按揭是可能不被批準的(如購第二套房等),對此,合同中如何處理。如果是一手房的話在你簽訂認購書時在認購合同上會注明首期款的繳款時間,二手房的一般情況下是在國土房管遞件申請過戶時付清。特殊情況你可以和出售方協議付款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條 定金罰則 債務人 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定金最后會算進全款。
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訂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購房者向開發商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約定的債務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約定的債務,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如果交易順利進行,定金就會算到首付款里面。
買房交定金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定金條款并不具有強制性,它僅是指導性的,消費者可以依法自主決定是否訂立定金條款;
2、應當在定金條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
3、雖然已訂立了定金條款,但只有消費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預付款的區別,預付款就是預先支付,但預付款,不能適用定金的罰則;
5、謹防有的開發商利用購房者缺乏相應的購房知識和經驗,在某些條款內容上設下陷阱,故意讓消費者違約;
6、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性質是不同的。
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1、不與開發商簽訂認購協議書,也輕易的就交定金:
大家需要注意,在商品房的交易過程中,簽訂認購書、交定金并不是買房的一個必經程序,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簽不成,購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2、將“定金”寫成“訂金”、“預付款”、“保證金”等:
大家在簽約的時候盡量少用“定金”這個詞語,可以用“訂金”、“誠意金”等代替,這樣一旦房屋買賣合同簽不成所交款項能退回。因為司法實踐一般認為,“訂金”等費用是屬于預付款性質,因雙方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商取得了該款項,屬于不當得利,因此因按不當得利的法律規定來處理。
3、在簽訂認購協議時明確約定對自己有利的內容:
大家在與賣方者簽訂購房的時候一定要仔細看清楚合同的內容,如什么條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違約責任如何承擔。
支付定金注意事項
1、買車時注意合同中寫的是“定金”還是“訂金”,只有“訂金”才是可以退的,所以不要輕易向商家交付定金,謹防被騙;
2、買車盡量選擇大品牌、有資質的正規4S店進行購買,買車前充分了解商家的信譽以及實力,只有商家靠譜,那么買車定車的風險才比較小;
3、簽署定車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每一個字,對于看不懂的、模棱兩可的條款一定要讓銷售給你解釋清楚,謹防不良商家和你玩起文字游戲;
4、我們在買車談價的時候銷售往往都會給予一定的購車優惠,那么我們需要把談好的車輛的價格、優惠幅度、售后服務、贈品、提車時間等問題都注明在合同中,防止提車時銷售翻臉不認賬;
5、消費者應該科學、理性消費,買車前一定要考慮清楚自己是否需要車,而選中的這款車是否適合自己,避免盲目、沖動消費,如果交完定金才來后悔,那么將白白損失一筆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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