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過戶后接著過戶以及相關法律規定一、什么是房產過戶? 房產過戶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得到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辦理的 房屋產權變更 手續。即房屋產權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房產過戶有幾種不同的情形,有繼承的房產過戶、 贈與的房產 過戶、 二手房過戶 等。 二、房產過戶準備資料 (一)房地產轉移 登記申請表 。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1、賣方需要的材料: 身份證原件 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托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2、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三)房地產權利證書。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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