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 過戶流程 指的是房屋的購買流程,大體上有八個步驟:買方咨詢、簽合同、辦理過戶、立契、繳納稅費、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 銀行貸款 、打余款完成交易。 1、 買房 查詢信息實地看房: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實地看房、考察地段、商談價格確定 購房 意向,同時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 房屋產權證 書、 身份證 件、戶口簿等及其它證件。 2、簽訂 房屋買賣合同 :賣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證件,買方可以交納 購房定金 (交納購房定金不是 商品房 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對 貸款申請 人信用審批后,會通知雙方完成產權變更,買方領取房屋產權證后,要在銀行的陪同下辦理他項權利證,他項權利證下發后,銀行將一次性向房主發放貸款。 4、雙方共同到產權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簽訂合同后,買賣雙方共同到房產交易中心提出申請,接受審查。相關部門會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5、交納相關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 回遷房 、 經濟適用房 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雙方共同到產權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后,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產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銀行貸款打余款完成交易:賣方交付房屋并結清全部物業費后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法律依據: 《 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客觀:《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