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過戶需要以下手續:
1、看房人填寫看房確認書。
2、賣房人填寫賣房委托書。
3、買賣雙方看房洽談滿意后,簽訂購房合同,買方交訂金。
4、買方帶好身份證,準備購房款;賣方帶好身份證、房產證及有關證件,自建房帶上土地證原件,商品房無需提供土地證。雙方帶好核對復印件。
5、買賣雙方前往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
6、確認戶口遷出,在新房產證出來后進行水電氣過戶。
7、結清所有費用后,賣方交房給買方,過戶成功。
房子過戶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過戶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等身份證明材料;
3、房屋的產權證;
4、登記原因證明材料,如因買賣而過戶,為買賣合同;
5、需要的其他材料。
房子過戶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房產過戶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房產過戶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3、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于《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范圍;
4、房產過戶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5、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6、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7、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8、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房子過戶的費用包括公證費、登記費、契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交易費、印花稅、房產證工本費、土地證工本費、交易評估費等多項費用。具體費用根據過戶方式和房屋情況而定。繼承方式過戶需要支付200元公證費、280元登記費,總計480元;贈與方式過戶需要支付1050元公證費、280元登記費、契稅10500元;買賣方式過戶需要支付契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交易費、印花稅、房產證工本費、土地證工本費、交易評估費等多項費用,總計約240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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