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是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的一種權利,是可以發生轉讓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轉讓是需要按照一定流程轉讓的。一、土地使用權轉讓流程是怎樣的轉讓流程:國家作為國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體單位和個人來使用。因此,國有土地使用權具有重大意義。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流程如下:(一)單位用地轉讓1、交易雙方提出轉讓、受讓申請交易當事人申請辦理轉讓手續同時,還應提供轉讓協議、土地使用證、宗地界址點圖、建筑物產權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委托書、身份證明等資料。2、審查接到申請后,承辦人應對資料及宗地情況進行詳細審查了解,凡未按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權屬不清、四鄰有糾紛的等不予辦理轉讓手續,并在15日內通知轉讓當事人。如改變土地用途須有規劃部門意見。轉讓時需分割建筑物的應有房產主管部門意見。3、現場勘察現場勘察應與有關資料對照核實。如需分割轉讓,應考慮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項權利等因素,并制圖確定四至、面積,必要時需經四鄰簽章認可。4、地價評估,并提供報告書審核評估報告與轉讓協議,轉讓價明顯低于市價的,建議市府優先購買;價格過高的,可建議采取必要調控措施。5、填寫轉讓審批表認真核對原批準文件、評估報告、規劃意見等資料,用途、價額、年期等內容填寫要完整、準確、字跡工整。6、審批審批內容包括費用表及轉讓審批表。費用表須經所長簽字后,經辦人攜完整轉讓檔案與轉讓審批表等報中心及局領導審查批準。7、交納有關稅費8、登記編號審批后,也可在審批前到產權科對補簽出讓合同及審批表編號。轉讓檔案、留產權科統一保存,按年度繳檔案室。9、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辦人依據補簽出讓合同、轉讓審批表、付款票據等,填寫變更登記審批表進行變更登記。變更登記審批表,可隨轉讓審批表同時報批。(二)個人住宅轉讓個人住宅用地轉讓手續與單位宗地轉讓手續基本相同。除出讓土地外,其他個人住宅用地可以按劃撥用地對待,在辦理過程中應注意以下事項:1、須有宗地共有人同意轉讓意見;2、個人轉讓應以當場簽押為準;3、個人住宅轉讓時未繳納年租金者須繳納地價總額1%有償使用費后按劃撥土地使用權進行變更登記。二、土地使用權轉讓類型有哪些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首次從國家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個人或者集體將其土地使用權以有償方式在一定時期內出讓,租借給他人的經濟行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轉類型如下:(一)依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已簽訂出讓合同,交清地價后進行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二)已建建筑物的出讓用地、行政劃撥用地和歷史用地,且產權屬同一主體的,在符合現行規劃前提下,土地使用者選擇轉讓他人改造或與他人合作改造的;(三)減免地價或交納協議地價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四)為實現抵押權進行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構造物、附著物轉讓;(五)人民法院裁定,需要處分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構造物、附著物轉讓;(六)成片開發區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特點有哪些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不動產物權的轉讓,該行為除可能涉及合同法的諸多規定外,還具有不動產物權變動的各項特點,包括:(一)土地使用權與地上建筑物、附著物一同移轉。(二)權利義務一同轉移。(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需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客觀:《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第二十四條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該建筑物、附著物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
首先,轉讓的 土地使用權 必須是出讓土地使用權。行政劃撥土地使用權可以進入轉讓市場,但在進入前,必須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將劃撥土地使用權轉換為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方可進入轉讓市場。土地使用權如何轉讓?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 法律知識 , 網 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土地使用權如何轉讓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法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符合上述規定,否則即為非法轉讓。 轉讓方法: 土地轉讓有兩種方式:一是土地使用人將土地使用權有償或無償地轉移給他人;二是在土地家庭承包經營的情況下,土地轉讓指承包人自找對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發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為。下面為土地轉讓辦理方法詳解: (一) 辦事 程序 由轉讓雙方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利用股受理審查是否符合轉讓條件—現場勘測—地價評估—填寫轉讓申請審批表—利用股審核—報局批準—簽定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二)轉讓土地報件 1、用地申請 2、 土地使用證 (原件) 3、原出讓合同,批復文件(涉及招、拍、掛的提供成交確認書) 4、雙方轉讓協議 5、如改變規劃的提供規劃部門意見 6、土地評估報告 7、雙方 營業執照 復印件、 法人代表 復印件、法人證書復印件 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問題,您可以通過網委托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法律客觀:(一)符合轉讓條件,土地使用權轉讓根據土地來源包括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和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其中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又分為出讓用于成片開發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和出讓用于項目開發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地產開發商必須符合轉讓條件。下面分別介紹各種情況下的轉讓條件:1、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如用于商品房開發則應具備以下條件:(1)已經商品房立項;(2)已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3)持有有效期內的建設用地批準書。該類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不僅應獲得市、區、縣人民政府的批準,而且應由土地使用權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2、出讓用于項目開發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符合下列條件:(1)已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2)已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且應完成房屋建設工程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3、出讓用于成片開發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符合以下條件:(1)已按照出讓合同的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已經依法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2)已經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一般指“七通一平”;(3)已經規劃管理部門確定轉讓地塊的規劃使用性質和規劃技術參數,如容積率、建筑密度等;(4)出讓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無論是出讓用于項目開發或成片開發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土地使用者的權利、義務均隨之轉移。(二)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應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經審查批準,補交出讓金后方可轉讓;或收回國有后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黨政機關、公益事業單位劃撥土地轉讓須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三)簽訂轉讓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并且轉讓合同應該采用書面形式。房地產開發商應在轉讓合同中明確約定,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確需改變的,應提交土地管理部門同意材料和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文件。轉讓合同中應明確載明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四)土地使用權轉讓的變更登記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是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法定要件?!斗康禺a管理法》第39條規定的是房地產可以轉讓的條件,但轉讓時,除要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外,還要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轉讓才告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轉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辦理完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后30天內,到市、縣人民政府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項目轉讓備案手續。(五)房地產開發商應在完全了解稅費的交付情況后約定轉讓時稅費的承擔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及其他規費,轉讓人應該清楚自己應該依法繳納的稅費,以免因不具備相關知識而負擔額外費用甚至被追究行政或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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