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居住證需要什么資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免冠照片2張(1寸彩色或黑白,淺色背景)。
3、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固定合法居住處所證明。
5、半年以上社會綜合保險證明。
6、就業或投資經商證明。
符合哪些條件才能辦理居住證
辦理居住證并不是到了某個城市就可以馬上辦理的,需要滿足當地辦理基本條件才能申領,首先辦理居住證的人員其暫住證要滿6個月才行,因為現在暫住證取消了,所以其勞務合同要滿6個月,申請人在本地要有穩定的住所或者在當地有連續就讀才行。
居住證如何辦理?
1、辦理居住證,首先需要準備好相關資料,一般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2份;
(2)到指定照相館辦理居住證專用照片,并帶回執1份;
(3)以居住所申請的,提供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4)以穩定就業申請的,提供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5)以連續就讀申請的,提供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6)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2、資料準備好后,到居住地轄區內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是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準備好的相關證明材料,并按要求進行填寫《流動人口的居住登記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隨同的,還需要填寫《隨同的未滿16周歲人員的情況》表、填寫《居住證的信息登記表》或者是《臨時的居住證信息登記表》。
3、填寫完上述的資料后,在派出所采集好人相信息,再根據工作人員的相關提示,按時的去領取即可。
4、若是持證人證件損毀,或證件丟掉并處理掛失手續后30日內未找回的,應當由自己帶著自己居民身份證等有用身份證明,到社區事務受理工作中心處理證件補辦手續。
辦居住證需要哪些證件
在一個新的城市居住,戶口又不在這座城市,為了證明自己在這座城市生活居住,需要提供一些有效證件來證明,此時需要出具一份完整的居住證明。辦理一份完整的居住證明需要按照規定提供完整的材料。接下來,我將在本文中詳細介紹下辦理居住證明需要什么材料。
一、辦理《臨時居住證》所需資料 1、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2、居住處所證明(含房屋所有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 4、《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育齡婦女提供)二、辦理《居住證》所需資料 除提供辦理《臨時居住證》所需資料外,還應當提供與以下條件之一相符的相應證明材料。 1、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勞動保障部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六個月以上的人員提供: (1)勞動合同; (2)市所轄區(市)縣社保部門出具的參保證明(含社會保險繳費查詢單)。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得營業執照的人員提供: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等營業執照的副本。 3、已購買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門辦理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且在居住地的勞動保障部門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六個月以上的人員提供: (1)房屋所有權證(未取得產權證的出具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入住證明)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 (2)市所轄區(市)縣社保部門出具的參保證明(含社會保險繳費查詢單)。 4、符合市落戶條件,但本人尚未辦理戶口遷移的人員提供:公安辦證中心出具的符合市落戶條件的證明。 5、《居住證》持證人的未成年子女提供: (1)申領人父母的《居住證》; (2)親屬關系證明(含戶口簿、獨生子女證、判決書、裁決書等證件或法律文書)三、哪些流動人口應辦理居住登記 1、擬在本市居住3日以上的非本市戶籍的人員,應當在到達我市3日內到各鎮(街)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所(站)辦理居住登記。居住在具有本地戶籍的親屬家中的流動人口,居住時間在15日以下的,可以不辦理居住登記。 2、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居住的人員、在醫院住院就醫的人員、在學校、培訓機構寄宿或培訓的人員、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員,應由相關單位、機構負責辦理居住登記,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登記信息報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部門。 3、外國人、無國籍人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的居住登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以上內容不僅講述了辦理居住證明需要什么材料,也介紹了哪些人需要辦理。居住證明是一份有效的居住證明材料,為個人在城市工作生活提供了便利。這也是國家對流動人口進行規范管理的一種重要措施。居住證明也是在新的城市居住的一種重要的標致。
辦理居住證要什么資料
居住證辦理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證;
2、本人相片(系統無法獲取相片的申領人需提供);
3、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居住證辦理流程有:
1、要申領居住證,公民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2、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3、申請人和相關材料的出具人要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條例中明確規定,如果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住證,將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責令整改,處200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騙領的居住證也將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以享受什么便利?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3、機動車登記;
4、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5、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6、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7、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綜上所述,辦理居住證,符合條件、手續齊全,派出所受理后15日內取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十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但拒絕受理、發放;
(二)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
(三)利用制作、發放居住證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四)將在工作中知悉的居住證持有人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
(五)篡改居住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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