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國務院發文實行的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產物,是我國城鎮住房由從前的單位分配轉化為市場經濟的一項過渡政策,現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購公有住房。
已購公有住房,是指城鎮職工根據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定,按照成本價或者標準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標準價購買的,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后歸職工個人所有。
房改房是國家對職工工資中沒有包含住房消費資金的一種補償,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過渡的形式,它的價格不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而是由政府根據實現住房簡單再生產和建立具有社會保障性的住房供給體系的原則決定,是以標準價或成本價出售。
房改房的銷售對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優惠政策,購買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獨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條件的職工。
在房改售房中對購房的面積有所控制,規定人均可購房的建筑面積的控制指標,以防止一些人利用職權大量低價購買公有住房,造成國有資產或公有財產的流失。
購買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有一定的優惠政策,公有住房的價格在標準價或成本價的基礎上還有工齡、職務或職稱方面的優惠,對離休干部也有優惠政策。
另外購買房改中的公有住房,在進入市場方面是有限制的。出售給職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指職工以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
擴展資料:
類別
房改房分折價房及全價房兩種。1981年第一次房改時,職工購房可選擇以折價方式或以全價方式購買,折價購買俗稱“三三制”,即以全價的1/3價格購買;1990年的第二次房改則不存在折價購買問題,均按第二次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政策計收房款,購房人全額支付房價。
我們通常可根據《房地產權證》的記載內容判別其所屬類別,在房屋所有權來源項目欄或備注欄,折價房改房會記載“折價購買”,全價房改房會記載“全價購買”或“房改售房”的內容。
購買條件
要經市房改辦批準房改或經售房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房改并報市房改辦備案;且已簽訂房改合同并按房改政策規定繳清購房款的。其原產權單位是單位或房管局,出售給個人所有。
過戶流程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
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后,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批準后,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后,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后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后批準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并結清所有物業費后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詳細流程
1.首先,去房改辦政策法規科(在市房產局)領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請表》;
2.產權所有人填寫好上述申請表后,到原產權單位蓋章并領取《職工個人住房檔案建檔登記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產權評估價核定表》;
3.拿單位蓋好章的申請表到市房產局公房科蓋章(需要10個工作日左右時間);
4.完成后,帶齊上述三張表及房改房相關資料回到房改辦,需要帶的資料有:房屋產權證、土地證、房屋所有權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需要查看原件及留復印件2份)(夫妻離異的提供財產分割協議書、夫妻一方已故的提供財產分割兌證書、未婚的提供未婚證明原件);
5.用以上資料在房改辦辦理《房改房上市交易備案表》,即上市證。
6.完成了在房改辦的所有手續。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房改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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