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簽訂合同的注意點
法律主觀:
買房簽訂合同時要注意以下問題:,1.核實賣家身份,交易對象一定要是產權人;,2.注意五證,核實房子就是否具備銷售條件;,3.注意合同中約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4.注意有無空白條款;,5.注意不要簽訂陰陽合同。,購房合同未備案不一定影響合同效力。要按照情況區別對待,如果合同中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原則上按照約定處理,例外情況是合同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如果未約定的,則不能此作為主張合同無效的法定抗辯理由。,而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形成的《房屋買賣合同》,則沒有不備案即無效的約定。,購房合同并不屬于具有抵押權的抵押物,其本質上只是合同,具體而言,抵押房產必須有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并且當事人以法律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因此并不可以用購房合同來進行抵押,只可以用房產權證書來進行抵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簽購房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細節
1、簽約前注意查看開發商五證。為了避免自己買到的房子因為開發商手續不全,無法辦理產權證書,在簽合同之前,購房者應該先查看一下開發商的五證,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預售許可證》。
2、注意合同中關于交房日期的約定。如果購房者購買的是期房那個,簽合同的時候,要在合同內確認一下交房日期,近年來,開發商因為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的事經常發生,而延期交房會給著急入住的購房者帶來各種煩惱。因此,為了避免遇到這種情況,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3、注意一些比較含糊的字眼。購房合同中出現含糊的字眼是比較常見的,實踐中開發商往往會給購房者很多諸如“如果發生問題,在最短時間內解決“、“在裝修材料上,選擇最好的國外進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誘人但沒有實際意義的承諾。最短是多長時間,什么樣的才算最好的?其實購房者對這些并不能清楚地理解。
4、注意空白條款。合同中留空白的地方很容易給他人作弊的機會,如在填寫銀行存取款時需要在金額前加寫$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現金一樣,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會給開發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機。
5、注意關于貸款的約定。雖然現在大多數的購房者買房都是通過貸款的方式購買的,但并不一定每個人都能夠成功辦理貸款,有購房者自己的原因,也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如果購房者不在合同中對貸款不成的問題作出詳細的約定,開發商可能會讓購房者一次性付清房款,如若購房者拿不出錢來支付房款,則要承擔違約責任。
6、注意補充協議。一般開發商在簽約時會主動出具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補充協議,購房者同樣也可以出具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補充協議。比如將開發商答應給購房者贈送車庫或者儲藏室、閣樓等約定都簽進補充協議中。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的東西,開發商賴賬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7、注意霸王條款。合同是房產交易最重要的文件,購房者一定要逐字逐句搞清楚,一些地方可能隱藏有霸王條款。看到類似的霸王條款,現場馬上提出質疑,對方不更正堅決不簽字。
8、簽完合同要備案。《商品房買賣合同》中規定:“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某房管所申請登記備案。”
9、明確違約責任。交易雙方必須在合同中明確違約責任,最好在合同中直接定下具體數額的違約金(別定太高,超過20%的部分沒有法律效力)。另外違約方要承擔守約方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等花費。
10、保留證據。簽訂買賣合同只是房產交易開始的一個過程。所以,買房過程中注意保管好收據。如雙方做兩份書面確認書,共同簽字,各自保存,這樣可以同時保證雙方利益。
一般情況下,購買新房都是由開發商提供統一的購房合同,有的人會想大家都簽了這樣的合同,自己就可以放心簽了,殊不知,你拿到的合同很有可能就不一樣,所以大家在簽購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先了解一下相關的注意事項。
買房簽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細節
買房簽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細節
買房簽合同有很多細節方面的問題需要注意。很多用戶不知道應該注意的細節有哪些。下面小編就來介紹買房簽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細節。
1、注意有效證書
購買商品房的時候,一定要注意看五證。商品房預售和銷售必須應當具備“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它們是購房人必須審查的重要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則該商品房不具備銷售條件。
2、看清合同主體
有些時候,樓盤的開發商和商不是同一個公司,買房我們簽訂合同的對象是開發商。有時代表開發商簽約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也可能是開發商委托的公司。
在簽約前一定要了解代表開發商簽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則是否持有“授權委托書”,否則,這個人的簽字是無效的。同時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這樣可以避免開發商推卸責任。
3、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參照好是采用且不要隨意修改合同文本,并按照合同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了解各項具體內容。不要隨意去簽訂開發商自己定的定購協議書還交一筆訂金。
4、注明銀行貸款被拒的合同條款。
現在很多人買房都是需要向銀行貸款的,但不排除部分購房者會因為征信或者其他問題造成銀行拒貸,所以購房者一定要在購房合同中和開發商約定清楚,如果購房者因貸款被拒而導致無法買房,開發商要如數退還購房者所繳納的定金和其他款項。
5、注意
一定要記得在簽買房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合同上的,錯一個字都不要簽,因為雖然一字之差,但從法律上來說,就不是同一個地方了。
6、合同內容
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盡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定之間要避免相互沖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相沖突;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確;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責任要明確,如合同中的甲方(賣方)應是項目立項批準文件的建設單位,也不能以上級主管單位或下屬機構的名義簽訂合同,簽字人應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權的主要負責人。
7、含糊字眼
購房合同中出現含糊的字眼是比較常見的,實踐中開發商往往會給購房者很多諸如“如果發生問題,在短時間內解決“、“在裝修材料上,選擇較好的國外進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誘人但沒有實際意義的承諾。所以購房合同上這些含糊其辭的字眼一定要明確到具體的天數,或者是品牌型號。
8、慎簽補充協議
目前開發商通常預先擬定了購房合同補充協議,讓購房人簽字。而這些補充協議絕大部分是霸王條款,對購房人非常苛刻。因此購房人須慎之又慎,千萬不要輕易在補充協議上簽字。理想的做法應當是與對方就補充協議協商一致以完善補充協議,或者干脆不簽補充協議。
9、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質
買房簽合同時一定看清土地性質是否是出讓和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目前法律只規定了住宅到期自動續期,非住宅一般應是繳費續期。規劃用途也請注意,如果是商業、工業用地請多留心,因為這還關系到以后水電氣等費用的繳納價格。
10、房屋面積
在通常情況下,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那么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
買房簽合同需要注意哪些細節問題
買房簽合同需要注意的細節問題包括:
1、仔細閱讀合同內容
拿到《商品房買賣合同》后,首先仔細閱讀其中的內容,在自己全部理解之后才開始簽約。
2、認準簽約主體
仔細驗證房地產開發商的基本資料,確認企業名稱與營業執照的名稱完全一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很多開發商都會委托代理公司代銷自己的樓盤。因此,購房者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無論接觸的是開發商還是其委托的銷售公司,都應認準簽約主體,在交易中所涉及的所有書面文件、材料也都應由簽約主體出具。
這樣才能避免“一房多售”或騙取房款后攜款潛逃的現象發生。
3、注意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70年,商業用地40年,如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權較早,而購買人簽訂合同較晚,則對購房人的土地使用權有一定影響。
4、注意開發商的五證
看開發商的五證是否齊全,證件齊全了,說明開發商的房屋具備合法銷售的條件,才可以簽約。
5、明確商品房基本情況
購買人首先應明確約定所購房的具體樓號、樓層及房號,以避免開發商一房多賣。其次在明確約定樓盤的層高和主體結構、建筑面積、套內面積,明確約定房型(幾室幾廳)。
6、明確商品房所在項目基本情況
要明確約定合同中的各項目,如綠化率、物業管理用房、停車場建筑面積等。并約定全體業主享有《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各項權利,明確約定車庫、停車場的所有權、使用權
7、明確計價方式及價款
明確約定房屋的總價款及計價方式,對房價款外的費用,不要作約定。
8、明確付款方式及期限
購買人應根據自身的經濟能力對付款方式進行慎重抉擇;付款時應妥善保存好相關的發票、收據,此為購房人最重要的證據之一。
9、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要注意約定的逾期時間盡量長些為好,以保證合同仍能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違約金越低越好,盡量不要超過每日萬分之三。
10、約定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實際面積和約定的面積不符時,如果合同中有約定,按照約定處理。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
如果購房者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的實際面積比合同約定面積大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購房者按約定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此部分所有權歸購房者。
房屋實際面積比合同約定面積小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賣方返還購房者,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賣方雙倍返還購房者。
公攤面積的大小,也是常見的買房糾紛。為了更好地保護自己,購房者在簽署購房合同的時候一定要與開發商約定清楚,確定公攤面積的數字,此外,還要約定公攤面積包括哪一部分及其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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