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程拿不到錢去哪里投訴
工程拖欠款去當地的信訪局或建設局投訴。
工程款拖欠屬于民事糾紛。還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起訴時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查封被告名下部分財產。
一、出現拖欠工程款的糾紛時,有以下幾個解決方案:
1、協商解決。施工單位與發包人就工程款的支付進行協商,達成一致以后可以解決拖欠工程款的糾紛。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一般協商都是比較困難的,因為如果發包人會按照合同約定來支付工程款的話,也不會等到協商解決。
2、訴訟。訴訟是發生糾紛以后比較有效的解決方式,因為法院的判決對于當事人是法律有約束力的,判決生效以后,當事人不履行給付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
二、拖欠工程款的訴訟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施工單位在建設工程合同中分為承包人和實際施工人,因此,不同的身份需要適用不同的法律。
1、不同身份的法律適用
(1)、承包人。承包人與發包人之間存在一個建設工程合同,發包人不履行支付工程款的義務時,承包人可以要求發包人按期支付工程款和利息,并且要求發包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法律適用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和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和第一百零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2)、實際施工人。作為實際施工人的施工單位沒有與發包人直接簽訂合同,因此實際施工人在遭遇拖欠工程款的糾紛時,可以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因此,實際施工人可以直接以發包人為被告要求支付欠付的工程款。
2、欠付工程款的計算。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和第十八條,“利息從應付工程價款之日計付。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視為應付款時間:(一)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
(二)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
(三)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國家關于拖欠建設工程款的規定
國家關于拖欠建設工程款的規定關于拖欠工程款的相關法律規定,具體如下所述:
1、工程款優先支付的規定;
2、不及時竣工驗收情況下工程造價結算款的確定,當事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復,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的,按照約定處理。承包人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3、實際施工人的保護,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人,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包責任;
4、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計算,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計息。
企業應選擇起訴的最佳時機是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驗收并簽字蓋章后,在施工程出現拖欠或嚴重拖欠時。應當及時、準確、堅決地采取法律手段,嚴防被動起訴。
建設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并接收該建設工程。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拖欠工程款多久算違法
在建筑行業,工程款拖欠非常普遍,拖欠工程款是指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時間、價款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產生承包方又拖欠分包商甚至農民工等一系債務。拖欠工程款屬于違反合同法規定的一種違約行為,承包方可以依據雙方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向發包方主張支付工程款,逾期未支付的,可以依照合同約定主張違約責任或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交付之日為應付款時間;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為應付款時間;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當事人起訴之日為應付款時間。
但如果拖欠的工程款屬于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比如農民工工資,且存在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為,那么就會觸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因此,一般情況下拖欠工程款屬于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一方當事人可自應付工程款之日起3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特殊情況可能觸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利息從應付工程價款之日計付。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視為應付款時間:
(一)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
(二)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
(三)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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