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包含哪些費用
物業費包含以下費用: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清潔衛生費用;
4、綠化養護費用;
5、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費用原則如下:
1、物業管理費的確定:
物業管理公司為業主或用戶提供的不同服務項目,其收費標準是有不同的。有些服務項目,其收費標準是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或用戶協商確定的。而有些服務項目,其收費標準要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具體來說,有些項目是一次性收費;有些項目則是定期收取的,有些項目的收取方式較為靈活。具體情況也要看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是如何規定的。
2、物業管理費確定原則:
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一方面要受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制約,不能亂收費;另一方面,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還要受到用戶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所以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也不能違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制約。
3、物業管理費必須明碼標價:
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提供服務(包括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以及根據業主委托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應當按照規定實行明碼標價,標明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
不交物業費后果如下:
1、一般情況下發現業主拖欠物業費后,物業服務企業會向業主發出催繳物業費的書面通知,在通知的催告期限內如業主仍不繳納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企業即有權起訴業主。
2、自業主拖欠物業費開始,物業服務企業應在三年內起訴業主。自業主拖欠物業費開始至物業服務企業起訴業主,一般不會超過一年,具體起訴時間由物業服務企業自行決定。在我國不交物業費訴訟期限是三年,超過訴訟時效,如果對方以此抗辯的,是不會勝訴的。不過雖然訴訟實效期是三年,但只要物業公司能提供三年內向業主催繳過的證明材料,訴訟時效可以重新計算。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1、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2、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5、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6、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7、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8、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9、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物業管理條例》
第六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物業費包括哪些費用有具體明細嗎
物業費包含的費用包括: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可拒交物業費的情況有哪些:
1、對于物業公司要求交納供熱、中央空調等動力設備產生的能源費用不在業主交納范圍內的,可以拒絕交納。
2、物業服務質量過差可暫時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并找尋實質解決辦法。
3、物業提供合同內未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有權拒交。
4、對于物業公司要求業主未收房之前就交納物業費的行為,業主可堅決予以拒絕。
5、因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的,物業費是由開發商交納。
6、物業公司沒有和業主簽合同的情況,業主可拒交。
7、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的情況,業主可拒交。
8、物業公司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情況,業主對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法律依據
《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規定》
第六條: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的內容包括:物業管理企業名稱、收費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價格管理形式、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應當同時標明基準收費標準、浮動幅度,以及實際收費標準。
第七條:物業管理企業在其服務區域內的顯著位置或收費地點,可采取公示欄、公示牌、收費表、收費清單、收費手冊、多媒體終端查詢等方式實行明碼標價。
物業費包括哪些費用?
一、物業費包括哪些費用?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二、物業費收取標準是什么
我國物業收取標準分為一級物業收費標準;二級物業收費標準;三級物業收費標準和四級物業收費標準。不過每個地方的物業費收取標準都不一樣,具體的物業費收取標準由當地的物價局公布。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市、縣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等因素,制定相應等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并定期公布。
三、物業管理費從什么時候開始收
1、以業主到小區物業管理處辦理入住手續、業主取得了新房的鑰匙作為業主入住的開始。因為“有時候業主會直接把毛坯房出租,事實上就是入住了,就應該按100%交納物管費”。
2、業主辦理入住手續后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由業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納,對已購買但未入住的業主一年內按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標準的50%交納”,同時為了盡量避免一些“炒房”的業主長期將房屋閑置,又規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費用”?!掇k法》中對是否“入住”的標準確實沒有明確規定,他個人認為不能以業主拿到鑰匙為界限,但根據張女士反映的情況,房屋已經開始裝修,表示已經有人正在使用房屋了,也正在開始享受小區的部分配套服務了,所以按50%收取物業管理費更為合理。
3、國家法律法規并沒有規定物業費須多長時間繳納一次,那么物業費的繳納時間問題可在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中注明。
4、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在交房之前物業公司要與開發商進行驗收,在驗收完后,物業公司正式接管該小區,那么小區已竣工、且驗收合格后的房屋的資料、鑰匙都是必須要移交給物業公司的。
5、業主在接到開發商發放的入伙通知書后,根據入伙通知書上的時間開始繳納物業費,并且在該時間以后房屋的一切費用、責任都由業主自己承擔了。也就是說從那天開始,房屋的一切權利、責任都歸業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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